第两百一十九章 相亲(1/2)
周日早上五点,于博书从床上舒服的醒来,因为怕早上起晚了,他昨晚七点钟就睡了,但却在床上翻滚了三个小时,才终于依靠着一点淡淡的睡意睡着的,毕竟平日的作息时间不是那么好改变的。
窗外还漆黑一片,毕竟是冬天,以他居住的城市所在的位置,至少要到七点半以后,天才会有一点亮。
他花了一个小时,泡了个热水澡,穿上了一套价值一千块的休闲装,配上他现在的身材,虽然不说变得帅气无比,但也十分精神,气质不简单。
虽然这次相亲,他是要拒绝对方的,但他并没有因此敷衍了事,穿着打扮随意,拒绝别人,这是一回事,而既然要去与女方见面,打扮不打扮,就是礼貌问题了。
于博书是个很怕麻烦的人,所以平日他都会尽可能的礼貌,以免因为些微的礼貌问题而造成麻烦,反正说声谢谢或对不起又不会有什么损失。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很注重穿着的人,而且以前又抠门,所以买衣服时,都是以还算看得过去,且价格低廉来作为考量的,这套有一千块的衣服,对他来说,已经是他衣柜里最贵的衣服了,价格仅次于这套衣服的,是一件羽绒服,才两百多块钱买的,在换季打折时买的。
七点十分,他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去父母那。
因为在元旦之后不久,他就被公司给辞退了,所以快半个月没有骑过电动车,电动车上满是灰尘,为了不弄脏自己的衣服,他擦了十多分钟的车。
于博书父母的家,距离他住的地方,不到八公里,他骑二十分钟的车就能到。
以往他骑电动车时,因为谨慎,所以从来不会全力去骑,但现在因为梦魇乐园中的经历,以及那些强化药剂的效果,即便他骑车时速五十公里,也觉得很慢,以往路上车辆多,每到路口时他都会减速,以便躲闪突然闯出的汽车的,但现在他直接冲过,即便有汽车突然冲出,在他眼里,也能轻松躲避开来,太轻松,太爽快了。
因为全力骑车,且几乎没有停过或慢下来过,平日需要二十分钟的路程,他今天只花了十五分钟都还不到,就来到了父母家。
自从元旦过后,有大半个月的时间,他因为思考梦魇乐园的问题,都没有再来这边。
“你怎么来得这么早?”于博书的母亲孔华,看到他这个时候到,有些诧异,以她对自己儿子的了解,于博书应该擦着九点钟之前的时间才会到的,现在都还不到八天,还有一个小时才到自己给他的限令时间,这不,但随后她再次诧异:“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工作很辛苦吗?”
在进入梦魇乐园之前,于博书虽然逐渐因为那些强化药剂而瘦下来许多,但脸上还有些肉,此时的于博书脸上却棱角分明,虽然比之前显得更帅了一点,但却显得没有之前那么和气的感觉了,现在有种被生活拖累,变得有些精干的样子。
这让孔华有些担心他是不是因为工作过于忙而没能经常按时吃饭,导致瘦下来了。
于博书当然不会说自己是因为梦魇乐园的原因才瘦下来的,他笑道:“我最近在运动减肥,效果不错。”他拉开衣服,露出了腹肌给孔华看,并敲了几下,手敲在六块腹肌上的声音,与敲在他以前那一大块腹肌上的声音完全不同。银河系开荒指南
但气质大妈的女儿比预想的还要来得晚。
直到十一点钟,气质大妈再次一通电话下,她的女儿才姗姗赶来。
“对,对不起,工作太多,请原谅。”女孩刚到,就和她母亲一样,向于博书和于妈接连道歉,态度非常诚恳,让于妈心中的一些怨气也消散了不少。
不过女孩的穿着,让于妈心中有些发堵。
与气质大妈相比,她的女儿就有些失礼了。
这次与于博书相亲的女孩,一头披肩短发,戴着一副非常厚的眼镜,并不算漂亮,只能说是普通,但还算附和于博书的审美观,他并不是那种看重美貌的人的,当然如果有美貌他作为一个男人是更喜欢的。
女孩身着廉价的工作西装,脸上满是汗珠,看得出来是匆忙赶来的,也正是这些汗珠,让于妈心中的怨气少了许多,因为从汗珠上可以看出,她并不是故意迟到的。
女孩并没有化妆,至少没有化很浓的妆,所以皮肤显得没有这么细腻白皙,但因为匆忙跑来,她的脸上有一对红晕,让她原本应该稍微显得可爱一些的,不过那副厚重的眼镜,极大的破坏了那份可爱。
那副眼镜,以于博书以前近视时的经验来看,至少得有八百度了,这样的视力,在相亲时,会给对方极大的不适感,因为没人喜欢和一个摘下眼镜后就会睁眼瞎的女孩相亲的,至少她的容貌和此刻的气质,并没有帮她抵消眼镜的劣势。
而透过那如同玻璃酒瓶底的厚重眼镜,以于博书现在的眼力,他可以轻松看到女孩的眼睛周围,有着浓浓的黑眼圈,就像是烟熏妆一样,这说明她长时间做着繁重的工作,经常熬夜,也因此,她的神情并不正常,看起来很疲惫。
至于穿工作西装来相亲,除非是她的公司要求的,否则就是她没有在意这次相亲,因此按着平日的穿着习惯就来了。
虽然穿工作西装来相亲并没有什么不好的,但对于相亲的另一方来说,是稍微有些失礼的,这也是于博书即便知道自己是来回绝相亲的,也没有穿着西装来,因为西装过于正式,会给人压力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