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一尸两命(1/2)
在重黎将她拽到身后的那一刻,云渺渺头一个念头,不是思考莳萝为何回出现在此,而是自己是不是见不得人。
毕竟她是个凡人,还是仙门弟子,怀着个不明不白的魂胎,就像是……
哦,被养在别苑中的情人。
论相貌,不如这位小殿下好看,论用处,不如丹乐宫那位能救命,说起来除了这孩子,她好像真的与重黎没多大瓜葛。
唔……也不一定,换个思路,她能用来威胁她师父,这孩子还能用来恶心她师父。
如此看来,她的存在的确不便在人前张扬。
想明白了这一点,她也心安不少,这几日都被这祖宗喂糊涂了,险些忘了自己在这依旧是个阶下囚。
“你来这做甚?”重黎侧身,将后头的人拢到另一侧。
一眼没瞧见,莳萝自是不乐意的。
“我在殿中坐了许久,实在无趣得很……哎呀,你别这么小气嘛!我还能吃了她不成?”他越是藏,她越是有兴致一探究竟。
重黎嘴角一抽:“蠪蛭难道不是吃人的?”
“这都多少年前的事儿了呀!”她反唇相讥,“听说素斋瓜果养颜,吃人火气旺,最近几百年凫丽山都开始种菜养鸡啦!”
人肉有什么好吃的?
吃鸡不好吗?
炖得煨的炒的煎的,餐餐不重样,顿顿有惊喜!
她纠缠了好半天,虚晃一招,便从他腋下钻了过去,一把捞住了云渺渺的腰,将她整个儿端走!
“莳萝!”重黎额上的青筋一突一突地跳,“把人放下,本尊既往不咎。”
莳萝这会儿哪里管他会不会扑上来咬人,赶紧看看自己抢到手的“宝贝”。
一个惊魂甫定的红衣小姑娘。
正怔忡地盯着她。
珠玉般漂亮的桃花眼,映着这一袭绯红,如夜光杯中酒,山巅一抹霞。
“哇……”她忍不住惊叹一声,恍然大悟似的看向重黎,“原来爹爹说得没错,三岁,所以喜欢这么小的姑娘。”
重黎:“……”
看他不打折那老狐狸的腿!
云渺渺还真没体会过被一个跟自己一般身量的小姑娘直接抱起来是什么感受,何况她还游刃有余地掂了两下。
“这也太轻了,还没我每日吃的鸡重呢!”她一本正经地感慨。
云渺渺:“……凫丽山的鸡,都多大?”
她唔了一唔:“嗯……山上的鸡啊,常见的个头褪了毛大概七十来斤吧,再养得好些的,有百来斤,五十来斤的都不大瞧得上眼。之前有一头两百来斤的,驮着我爹爹绕山跑了五圈呢!”
“……”讲道理你们还是养猪吧。
她属实想象不出之前瞧见的那位温文尔雅的凫丽山山主,坐在两百斤的山鸡背上飞驰百里的场面该是何等丧心病狂。
“臭丫头!本尊让你把人放下听见没!”重黎冲过来抢人,然蠪蛭生性敏捷好动,对于这等不带杀气的招式,要避开也并非难事。
她抱着云渺渺跳下台阶,往她身上嗅了嗅。
“你是凡人啊,身上的气息真好闻……”她说着没头没尾的话,带着她左躲右闪,“你是重三岁的什么人啊?他平日里对你也这么凶吗?”
她回头看了看追着她们满屋跑的重黎,一口一句“本尊要扒了你的皮”“本尊要打折你的狗腿”……她倒是不怕他,只是觉得看他气急败坏的样子,跟凫丽山的小狐狸突然被抢了鸡腿儿,急得直呲牙像得不行,实在有趣得紧。
云渺渺也没力气挣开她,索性放弃了,开始思量她方才那句话。
她算重黎的什么人呢?
金屋藏娇?
算不上。
孩子他娘?
这会儿说属实不妥。
她权衡良久,换了个还算婉转且不容易引起误会的说法。
“我是他厌恶之人的徒弟。”
厌恶之人?
莳萝眼珠一转:“那就是绑回来的?”
她想了想,这么说好像也没错,于是“嗯”了一声。
莳萝纵身一跃,竟带着她退到崇吾宫外,她能随意出入这宫殿,连带着云渺渺也一同出了禁制,她回过头一脸不可置信地瞥了重黎。
“重三岁你不学好,居然绑了姑娘做压寨夫人!”
一直在旁看戏的霓旌已经笑得双肩发抖,眼看着自家尊上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要不是莳萝小殿下还是个孩子,这会儿怕是连英招剑都能抄起来。
“臭丫头你胡咧咧什么玩意!本尊岂能跟那些贼匪流寇相提并论!压寨算个屁!本尊这至少是个压殿夫人吧!”
霓旌笑得快抽过去了。
诚然晓得尊上骨子里爱较真,却没想到这样都能吵起来。
还“压殿夫人”,说出出的话?
重黎一路追出崇吾宫,四下明里暗里的魔族都瞧在眼里,哪里敢拦,眼观鼻鼻观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莳萝的气力确实非同一般,怀里抱着个人还能次次避开重黎的“追杀”,一路感慨,句句扎心,偏又一脸纯真,像是童言无忌,教人气也不是不气又憋屈。
云渺渺诧异地望着这位正抱着她飞天遁地的小殿下,瞧她脸色,似乎玩得很开心。
这就怪了。
不是说这小殿下很是中意魔尊,为此还央了凫丽山山主,带她出门么?
可这会儿怎么觉得……她挺喜欢惹重黎生气的?
难道蠪蛭一族心悦一个人,还有这等习俗?
“你身上真的好香啊。”莳萝又低头嗅了嗅,似是发现了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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