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百万富翁》和版权(2/2)
版权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儿,这和华夏国内的各种版权意义和效果是完全不一样。一直到杜奇重生前,华夏国内,许多版权纠纷,都在于怎么抄袭和抄袭多少之间的矛盾,版权专利保护法方面仍旧是有着很大的不足。
在华夏,如果你的节目形式、类别、创意、表达等等,和别人的节目类同的话,这在法律层次上,是不会构成版权侵害的。只有是你借用了人家的广告语、专用商标、手势等一模一样的行为,才算得上侵权。
许多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抄袭,放到法庭上,可以堂而皇之的说,不是同一个节目,类似不代表着一样,所以不侵权!
江东卫视的《明星到我家》,和人家韩国的电视台的《伟大的婆家》怎么看都有一些相似。
《非诚勿扰》很大程度上都是在‘借鉴’英国的《我们约会吧》。
红遍一时的选秀节目的鼻祖《超级女声》,也被人家英国的freedia控告了抄袭他们的《iodl》,只不过最后看着华夏这边根本不处理,诉讼又需要大量的成本,他们才恨恨的被迫取消了诉讼,但从此对华夏的电视台是恨之入骨!
还有《花儿与少年》和《花样姐姐》……等等,各种法子的‘借鉴’简直是层出不穷。
但在内地,这样的‘借鉴’就是不构成侵权,你也就拿他们没办法。
可是这个事情如果放在美国或者欧洲的许多国家,那就完全不是问题了。别说是什么“借鉴”,就是有环节雷同,那都会被人家告到破产倒闭,而且还绝对不会有人同情你。
即使是abc电视台、nbc这样的超级大电视台,遇到了这种节目版权纠纷,除非是完全站得住脚,否则只要有一点争议,就不得不停播。
法院也都是倾向于前面先创作出来这些创意的一方,只要版权在手,后面的人无论你怎么说,哪怕是真的是你闭门造车,创造出来和前面的人一样的环节项目,那也不可能获得胜诉。
正因为对创意版权是如此的苛刻,所以国外的创作公司才是多如牛毛,甚至在美国的反垄断法让许多大公司都遭受重大损失,可你用版权专利造成了事实垄断,这也不会触犯反垄断法。
所以国外的众多公司甚至普通人,都会积极的去创新,国外许多的综艺节目都十分精彩有创意,国内的许多综艺还有电视节目,都是从这些综艺节目中‘借鉴’来的。
所以杜奇打算的,就是先把这个节目的创意,流程等等详细的写出来,然后自己在美国、英国、法国、日韩等等国家申请版权,在这之后,杜奇就可以等到时机合适就直接开始制作。
不单单是《百万富翁》,还有许多的综艺节目,杜奇都决定去申请,只要记忆中有的,就可以拿出来去申请,等将来时机合适就可以制作出来。
未来美国的娱乐相关产业创造财富的总量,几乎就是全世界的三分之一,所以杜奇一定要掌控好莱坞,掌控足够雄厚的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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