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做不到挽留(1/2)
高家的遗产分割最后还是走上了法院。李威龙因杀害被继承人的亲属而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高云轩主动放弃遗产继承权,并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他的放弃行为确定有效,故此次财产分割案就与他没有关系了,成了高翔和姚依然的较量。
财产分割是姚依然提出来的,所以她是原告,被告是高翔。
开庭之前,姚依然对林曼淑说:“云轩放弃了财产继承权。”
“少一个人分割家产,意味着你得到的更多。”林曼淑客观的、以一个律师的身份说道。
姚依然看林曼淑的态度,觉得林曼淑分明把她当成贪财之人,便说:“在林律师眼里,我应该就是个为了钱出卖一切的女人吧。”
林曼淑以沉默代替回答,她不知道姚依然是怎样一个人,只是本能的不喜欢。至于她是不是贪财,和林曼淑无关,反正案子结束,她们就不会再有往来。
姚依然勾唇笑了笑,竟然透露着几分苍凉的意味。她说:“我嫁给高骁海,不是为了钱,而是出于无奈。”
“那争夺家产呢?也是无奈吗?”林曼淑反问,带着一丝不屑。
姚依然却爽快的回答:“不是,是为了让我的孩子过得更好。”
姚依然摸着自己鼓起的肚子,提到这个孩子,她脸上的悲伤都舒展了,那是她活下去的动力。
“他的父亲是一个高贵又帅气的人,所以这个孩子也必定是高贵的存在。我生活的怎么样无所谓,但不能让他生活在贫苦的家庭里。”
姚依然的话让林曼淑想起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情节,故事中的女主,近乎疯狂的爱着男作家,在生下和男作家长的很像的孩子之后,认为这个孩子身上流着男作家高贵的血,因此不能在穷困中长大,所以女主甘愿沦为高等妓女,让孩子上贵族学校,在富裕的环境中长大。
故事中的女主太深爱男主,才会有那样的想法。所以林曼淑想,姚依然是否还深爱着高云轩呢?
“听说在财产分割之前,都可以撤销放弃继承权的举动,所以你能不能劝一劝云轩,让他按时出庭。那些财产本就是他应得的。”
姚依然说着小心翼翼的看了林曼淑一眼,继续说:“我知道这是脱离我们代理关系的要求,但是……”
“他不会来的。”林曼淑打断姚依然的话,并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开庭时间快到了,进去吧。”林曼淑又说。
林曼淑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在此之前她就已经问过高云轩了。高云轩放弃财产继承权的事情是她一手操办的。
“真的要放弃吗?那可是很大一笔钱呢。”林曼淑曾这样问高云轩。
高云轩面色惆怅的说:“一个是我最爱的女人,一个是我的亲哥哥,我了争夺父亲留下的家产,闹到这种地步,我还要站队的话,只会让高家更不堪。”
“继母和继子的禁忌之恋,还有了孩子,似乎会更不堪。”
林曼淑的话没有调侃的意思,只是客观陈述事实。
“就是说呢。”
从高云轩的语气中,分辨不出他是带着怎样的感情说这句话。
“有没有什么方法不让这件事曝光?”高云轩问。
“已经像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了。”林曼淑说。
“那就好。”
高云轩说完又看着林曼淑说:“祝你成功。”
林曼淑笑笑说:“看来你是站在姚依然这边了。”
“我本人不站在任何一边,只是希望林律师能保住常胜律师的称号。”高云轩说。
林曼淑自信的说:“这一点你就不用担心了,我是不会输的。”
林曼淑推开民事审判庭厚重的门,穿过空挡的观看席,一步步走向自己的位置。阳光从右边的窗户照进审判庭,白色的光线更增添法庭的肃穆感。
案件涉及个人**,且双方当事人都同意不公开审理,所以审判庭内只有必要的人在场,这里安静又空旷,林曼淑甚至能听到说话的回音。她的声音冷静沉着、抑扬顿挫、底气十足。这和她平时的知识储备和对案件的调查是离不开的。
“原告婚内出轨,还怀上别人的孩子,这属于原告的过错,对高骁海先生的身心和家庭都造成很大的伤害。基于此我方提出,在财产分割中应该少分或者不分。”
这是高翔一方提出的第一个论调,由律师阐述,高翔只是静静的听着。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方当事人的行为并非婚内出轨。婚内出轨是有意识的,长期的行为。而我方当事人和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时处于醉酒状态,且只有一次,此种行为属于酒后乱性。”
林曼淑开始阐述她的观点:“况且,遗产继承并不存在过错与否的问题,以过错为前提提出的论调并不合理。”
这场官司持续了很久,民事官司本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致胜的关键则在于抓住法律的核心点。
除了姚依然出轨的问题,他们还说了很多,最后竟然提出姚依然和高骁海是半路夫妻,许多家产是婚前所有,姚依然不配继承。
“无论财产是婚前所有还是婚后所有,其本质上都是高骁海先生的遗产,我方当事人作为高先生的妻子,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自然有权利继承遗产。”
“我方当事人嫁给高先生的十年内,恪守妻子的义务,在高先生生病时不离不弃。请问被告,高先生高先生病重,濒临死亡之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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