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拿来主义(二更)(1/2)
皇帝当年推旧朝立新国,十七年来风调雨顺,国情鼎盛,慢慢的重文轻武,因为享乐消遣,尤其爱诗,更推崇诗人。
昌朝有两句流传甚广的大白话,一是‘一首名诗写一年,以后到哪儿都不花钱’二是‘一首名诗握在手,想往哪儿走往哪儿走’
这,在昌朝是真理。
就拿这冠玉楼来说,譬如阁下招了个姑娘,在香气四溢的包间里,两人咬耳厮摸后,终于忍不住了,肯多掏钱深入了。
但这个时候,那姑娘却从‘小六’把自己并腿成‘小文’,声称要多加钱才肯和阁下详细交流。
阁下不肯,那姑娘却说,我好歹也是熟读过李杜诗篇的,现在便能背几句与你听,你不肯多掏银子,便是瞧不起我了。
阁下一听有道理,服气,马上加钱。
亦或者,阁下写过一首小有名气的诗,不能说是名满天下,但怎么着也是名满梁城了,那么恭喜阁下,以后街坊邻居出个小纠纷,有个什么家庭矛盾,婆媳不睦一类的,就都会来找你解决了。
还有就是最重要,需要敲黑板的一点。
科举考试的时候,就算你不会那些试题,却能凭借风骚的本性写两首fēng_liú的情诗,再正好赶上那主考官年轻时也曾有过些红颜知己未能续写余生,嘿嘿。
那么妥了,今年的登科选手也许就是你了。
就算没有中,那主考官在礼部那边多提了两嘴,这话再辗转腾挪到皇上的耳朵里,皇帝一看阁下的事,哎呦呵,心说还有这么一个洪湖水浪打浪的骚客,任由沧海遗珠岂非暴殄天物,便将阁下招到身边来,随便许个文散官养着玩,也可保荣华富贵一辈子。
不信看看清朝纪昀纪晓岚。
话说程岐还拜读过他写的那本《阅微草堂笔记》,其重口猎奇堪比《安吉拉·卡特的精怪故事》,让人那啥…流连忘返。
这会儿再看宠姐,她也是个喜欢诗词歌赋人生哲学的,便淡笑道:“我久居阁内,喜欢酒舞吟诗,但事实如此,我一个娼馆花楼里出来的女妓,真文豪不屑之,同行人又难以有共同语言,方才听姑娘念叨了几句,所以心痒难耐,对一对又何妨。”
程衍早已受不了这个女人,怎奈程岐压着,而且看那人的样子好像肚子里还真有几句诗的样子,才道:“怎么玩?”
宠姐笑着走到旁边,程岐两人跟着过去,转过那收起来的幔帐,抬眼却是另一个小花厅,装修样式像极了日式的剑道场。
“我与宗玉少爷比剑,七个回合为一轮,姑娘作一首诗,若是宗玉少爷输了,或者一轮到了姑娘没有作出来,便算输。”
“也就是说,我和程衍其中一个失败,就算你赢了?”
“正是。”
“那开始吧。”
程衍叫程岐退后,拿过墙上挂着的那柄长木剑,宠姐也一样,她双手握着剑柄在身前,眼底难得露出些兴致来。
“也是许久没玩了!”
话音未落,宠姐犹如离弦之箭般冲来,那有力顿挫的脚步声,让楼下正在御女的恩客疑惑的抬头,却又很快回神入温柔乡。
而楼上,程衍微眯双眼,横木剑击开,甩腕而上,擦着宠姐的木剑削在旁边的墙上,咚的一声击出个印子来!
“一招!”宠姐笑着喊道。
程岐在远处站着,神色到没有多紧张,她早就知道自己穿越来的这个朝代,不管从哪个细节来看都是伪唐,那么只要拿后世的名诗现用就好了,谁让她是个理科生+体育生呢。
再然后就是用谁的诗的问题,当然,以现在的情况看,得选用宠姐喜欢的风格,程岐想着方才看到的诗,那么相思难解。
有了,那位词压江南,文盖塞北的千古第一才女!
李清照,对不住了。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
程岐念了这么一句。
程衍猛地转头,眼前素来的泪蒙悄然消失,隐露出瞳孔深处,有什么难以揣测的东西在逐渐凝成,又很快投入到比试当中。
宠姐听到那词也是一愣,看向程岐的目光有多凝重和不可置信,只是这样一晃神,被举剑而来的程衍偷袭,忙抬剑抵挡,两道利落的敲击声响起,宠姐看着木剑上的裂痕:“偷袭者,胜之不武。”
程衍冷笑:“这叫以逸待劳。”
“两招!”
“佳节又重阳,玉枕纱橱,半夜凉初透。”
昌朝人爱诗也爱词,但不知是什么原因,不论是江湖还是庙堂一直都是名诗多好词少,久而久之,好的词和词人都难寻了。
程岐方才那两句,倒是很有意境,宠姐脸上的戏谑终于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落寞和严肃,握紧手中剑柄。
“三招!”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四招!”
“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这一句幽幽的念完,早就被这首千古名词醉花阴的词意扰了心神的宠姐浑然一颤,整个人不知道陷入了什么当中,稍不留神,手中的木剑被程衍击开,触地断裂,啪的一声清晰的很。
只不过程衍力道过于大了,她不支的斜倒在地,扯断了纱帐,那层层叠叠倾落间,掩住她眉眼的诬陷落寞和失意。
程衍趁势,手中木剑利落撤回,顺着臂肘绕了一个圈儿,抽的那风声猎猎,最后抵在宠姐的脖颈处,冷静道:“才五招,你输了。”
程岐也道:“我的词也作好了。”
“哎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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