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郡王收财(1/2)
不拆穿,多数是有着不可告人的打算。
王妃知道曹金花是女儿身,只是爱做男孩打扮,皱眉道:“她是为了这个人南下的,我得以过来人身份去劝劝她。”
“咱们讲究门当户对。和他玩玩就算了,千万不能动真感情。咱们的家世和圈子决定他们想在一起太难了,他会拖累她的。”
其她女眷闻言一默。
她们这些人没少打曹金花的主意,都是做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主意。但是王妃这么一开口,王妃到底是说她,还是说咱们。
一应女眷一时间不知道怎么接口了。
此时,作为主角的赵宗咏听到了手下的回报。
“曹金花也在船上?”
他这船不小,再加上曹金花叮嘱不许说,赵宗咏也是刚知道。
“回王爷话,曹小姐一直在王妃舱房,据王妃说她是从国舅府偷跑上的咱们的船。”
“好,我们这就出去。”追求曹金花,他也是一个。为大事者,不能无财,而国舅府是大宋有名的富可敌国。打她主意的可不少。
当然,不为钱,看不穿曹金花女儿身,不等于就不打曹金花主意了。作为一个经济达的朝代,相公,喜欢少男的同样不少。
他们一上船,便看到曹金花白瓷样的皮肤。可惜她腻在王妃身边,没人敢到王妃身边失礼。
华夏是礼仪之地,男女之礼,上下尊卑,一直都有,特别是官场上。
所谓“礼”是服务于人,让人更有理性,不服从于欲。就像他们刚上船,不少人想打曹金花的主意,却因为偏厅是女眷,所以理性不去。
但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从曹金花去找沈石开始,不少人就看向这边。
“那小子是谁啊?”
“不认识啊,是哪儿的人?”
“难道是外来的。两人看着很亲密的样子,真是可惜了?”
为什么可惜。是人都懂。因为不管男人女人,皮肤好,就是真的好。花魁有人爱,兔爷也流行啊!
不过认识沈石的不多,却也不是一个没有,比如钱家兄弟,比如柳元则。
而且柳家这一回已经挂上了汝南王府的关系,据说其父已经起复,有可能是御史。
“他是金华的将门,据说很能打。前几天的马匪,便是他剿除的。”
“什么?一个武夫?王爷怎么会请他?”
“不对啊,他一武夫,怎么穿文官服?”
一听沈石竟然是个武夫,很多人眼都红了。
大宋上下哪个不以文贵武轻为荣。不管曹金花是男是女,她都是一棵水灵灵的大白菜。这个大臼菜要被一个武夫啃了。真是叔叔能忍,舅舅忍不得。
“走走,咱们也过去。”
不少人动了身,打算往曹金花那边凑。
不过是个武夫,他们可不怕。而且以文压武,本身便是个足以津津乐道的事。智者胜“力”,为何不乐。
对于他们去找麻烦,柳元则想了一下,决定冷眼旁观。
是,沈石是救过他,他也起过拉拢沈石的心思,但是问题是沈石不是被包拯拉拢过去了吗?而包拯是庆历诸君子的人,也就是改革派。而他父亲是守旧派。
也就是说,他们是政敌。
官场之上,一旦成了政敌。恩情?那是什么?没有落井下石,就已经是报恩了。
所以他什么都没说,只当没看见沈石,反而与地方官们打的火热,这是人脉,可比沈石重要多了。
当然,看一下热闹,他还是会看的。
只不过他越看越是羡慕嫉妒恨,曹金花的身份,他是知道的,怎么沈也是汝南王府的人了。
可正因为他靠上了汝南王府,他才觉得郁闷。他靠上了汝南王府,怎么看也是飞上枝头了。这趟随船到金华,未免没有炫耀身份,让沈石后悔有眼不识人,没有对自己纳头就拜。
然而我这边都准备好了,他那边却又靠上了国舅府。
真是欺人太甚!
我传科考之学,他中头名。我想拉拢,以帮父亲,跑出个县官。我靠上王爷了,只能这么大了,他却认识了国舅府的小姐……
娘希匹!让老子装完一波逼,你能死啊!
心中的愤懑,让他一点儿为沈石解释的心情也没有。
“他为什么是文官?不是武夫吗?”
当然,对沈石为什么是文官,这是赵祯的主意,他就是想解释,可他也不是赵祯肚中的蛔虫,又哪儿解释的了。
“你们说他是不是家道中落了?”
将门一般授武职,没有授武职,自己去考科考,那只有一个可能,家道中落。
“这个……并非没有可能。”对这个可能性,不少人点了点头,表示赞许。
柳元则同样是点头承认,沈家确实是家道中落了,不然如果说是天波府杨家那样的家世,以柳家在野的性质,哪怕包拯拔了头筹,他也会主动靠上去。
但一个家道中落的将门就没这么大的作用了。毕竟守旧派也叫议和派,是买钱买平安的一波人。功夫好的人是有用,但却不值得他们靠上去,而柳家在靠上汝南王府后,一个没落的将门自然没有真被他放在眼中。
至少他现沈石认识曹金花之前是这样想的。
“你们看,王爷出来。”
郡王仪仗一打,所有人都看过去,就见一个身着王袍的彪悍青年,正排开人群,龙行虎步而来。
“拜见小王爷。”
而那些一心凑过去的人,这时只能停下,向赵宗咏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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