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南昌会议(1/2)
到九月底,旭营条例、人员、装备、训练等各方面基本健全。作为一支军队的骨干力量和核心,李旭对各级军官的选拔任命非常重视。经过数月的酝酿、讨论、考核,最终确定了旭营各级干部尤其是基层班排干部,使旭营的战斗力得以保证。同时,军衔制的实施使旭营的正规化建设得到保证---数月的推行使旭营官兵渐渐明白了各级军衔的意义。至此,旭营终于初步达到了李旭希望的近代化军队的建设要求,至于战斗力如何就要在实战中检验了。
这天李旭召开了旭营全体排以上军官大会,首先他正式公布了旭营的主要军官及单位职能。具体如下:
中军领率机关
1、参谋处: 处长吕明上尉。
负责拟定部队作战计划、方案,研判敌情,汇总情报,提供咨询,草拟命令,编写作战条令条例,编绘地图和作战图,领导侦查连等。
2、情报处: 处长陈长风、副处长杨三上尉(兼)
负责收集上级需要的各方面情报,分析提炼并将相关情报分交相关部门。战略情报和重要情报直接上报李旭。负责策反、反谍、防谍工作,编制情报、安全、保密条例。
3、训练处: 处长牛大勇上尉(兼)
负责全军训练工作,编制训练大纲,训练考核,编写训练条例等。
4、财务处: 处长王孝祖上尉
负责所有财物工作,账目管理,钱款出入等。编制部队财物管理条例。
5、政治处: 处长匡济民(兼)
负责对外宣传,对内安抚。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领导基层政治教育安抚工作,沟通官府和民间关系等。编制部队政工条例。
6、装备处: 处长孙三官上尉(兼)、副处长李禄中尉
负责全军装备的编制、储备、配发工作,研制新装备,指导装备训练,反馈装备问题和解决装备问题等。编制装备条例。
7、军法处: 处长钱五少校
负责部队军法军纪纠察工作,编制纪律条令,领导宪兵连和基层军法官,考核军功奖赏,严肃战场军纪,审计部队财物等。
8、后勤处: 处长周老实上尉(兼)
负责部队辎重、营房、粮草、运输等勤务支援工作,编制后勤管理条例,管理后勤物资,修理装备,领导后勤连和军队职工等。
9、卫生处: 处长格兰斯坦(兼)
负责部队和管辖地域的卫生医疗工作,领导中军医疗队,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卫生工作,编制卫生医疗条例,采购卫生药品、医疗器械等。
10、 秘书处: 处长赵向东少校(兼)
负责中军文件资料往来、整理、保管等所有行政工作,协调各处工作,编制部队行政计划等。领导中军警卫排。
战斗序列
1、 一连: 刀牌连 连长牛大勇上尉、副连长彭汉年中尉、军法官陈子长中尉
2、 二连: 长矛连 连长孙三官上尉、副连长鲍超中尉、军法官罗大海中尉
3、 三连: 长矛连 连长余老三上尉、副连长何先强中尉、军法官粟大刚中尉
4、 四连: 火枪连 连长黄玉金上尉、副连长唐有财中尉、军法官刘铁全中尉
5、 五连: 火枪连 连长张五伢上尉、副连长罗友金中尉、军法官林汉中尉
6、 六连: 火枪连 连长肖铁娃中尉、副连长朱刚中尉、军法官张大壮中尉
7、 炮连: 连长吕亮上尉、副连长马彪上尉、副连长林大德中尉、军法官王三娃中尉
8、 侦查连: 连长聂大彪上尉、副连长马胜才中尉、军法官韩奎中尉
9、 宪兵连: 连长徐棒子上尉、副连长肖强中尉、军法官丁海东中尉
10、 后勤连: 连长周老实上尉、副连长吴小山中尉、军法官郑大眼中尉
李旭在大会上还专门作了几点说明,宣布赵向东为旭营副营官,钱五为旭营总军法官,匡济民为首席幕僚,杨三为中军警卫排长,格兰斯坦为中军医疗队长。李旭全面抓总领导,赵向东分管参谋、训练、装备;钱五分管军法军纪、财务审计;匡济民主持中军日常行政工作,分管官兵思想教育。
李旭要求各单位密切协同,互相支持,确保旭营的工作顺利开展。要求中军领率机关要经常下基层,检查工作,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李旭宣布目前阶段旭营官兵除了聘请的极少数人员外一律没有薪饷,只按军衔、职务、技能发放津贴以供日常使用。全体官兵的吃穿用及装备全部由部队提供,官兵家属的生活也由部队负责。所有缴获一律归公登记造册,年底拿出所有缴获的三成统一分赏,军官分一成,士兵分两成。
官兵立功不再以人头为标准,完全靠战场、训练、工作等表现来衡量。分为集体立功和个人立功,由军法官登记上报,中军核定。所有军功分为一二三等,根据功勋大小多寡可以享受提前晋级晋衔晋升等好处。所有官兵无论兵种、专业、岗位,均有机会立功。
李旭要求各级军官带兵必须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贪污腐败违规乱纪等行为,否则抓到一个绝不手软!军官对士兵的管理必须以军法军纪为准绳,严禁随意殴打谩骂部下。李旭宣布旭营废除鞭挞、割耳等严酷体罚,违纪官兵视情节给予撤职、降级、开除、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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