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准备送给阿史那们的“大礼”(上)(1/2)
必须要说,此时的西突厥的确是十分的强大,他们称霸西域,北至金山(后世的阿尔泰山),西至西海(后世的里海),玉门关以西诸国都附属于西突厥,西突厥的军队也很厉害,西突厥人自古以锻铁闻名,曾经向东罗马兜售铁用以炫耀,盔甲兵器自是制作精良。与一般人印象中来去如风,轻衣角弓的游牧民形象不同,突厥人大多盔甲防御精良,在文物中甚至有大量的人马俱铠的甲骑具装络上瞧见过《阙特勤碑》的就有记载,曾经有西突厥武士被“一百多枝箭射中他的甲胄与战袍”,但是并没有受到重创,这足以体现西突厥人的铠甲精良。
西突厥骑兵不仅身体防护优秀,他们还用上了好的铁制作了各式各样的武器,例如长矛、刀剑和弓箭,在战斗中既可以发挥游牧骑兵的骑射传统,用利弓骚扰射击,也可以采取夹枪冲锋这样大威力的突击战术,在近战的时候,还可以使用削铁如泥的刀剑,可谓全能,曾经就有突厥武士在几场战斗中“用箭射杀一人”“用长矛刺杀六人,在肉搏战中用刀剑砍杀第七人。”的记载。
可再强大的帝国,内部要是出了乱子,要坍塌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儿,既然莫贺咄愿意搞乱西突厥,那李路必须帮帮场子不是?莫贺咄是西突厥的野心家和罪人不假,可敌人的敌人不就是朋友嘛?
嗯,看样子自己必须为莫贺咄的野心添一把火了,哦,对了,突厥人尤其是他们的皇族阿史那部族的人认为他们是金狼的子孙,要不做个金狼想办法送给莫贺咄?
也不怪李路这样想,实在是这个这个阿史那和狼的渊源不浅,在他们的传说里,狼就是他们的老祖母,当年阿史那部被别国灭族,只有一个十岁的小儿幸存下来。一只母狼收留了他,将他哺育长大,并将他与另一只母狼相配。这时候阿史那的敌国得知这个男孩儿的存在,重新又派人将他杀害,并打算把与他的母狼老婆一并杀死,身怀有孕的母狼于是逃往高昌国以北的金山,在那里生下了十个男孩,子孙繁育,逐渐兴盛起来。
正是由于这样的缘由,突厥族对狼顶礼膜拜。在他们的大英雄乌可斯町汗的传说中,是苍狼引导他们,狼进兵进、狼停兵驻,最终取得胜利。就连华夏汉人的史书上也有记载,《通典》卷一九七《突厥上》曰:“侍卫之士,谓之附离,夏言亦狼也。”《隋书》与《北史》记阿史那氏为君长,皆有“牙门建狼头纛,示不忘其本”之言。狼无疑是突厥人神圣的图腾物,因而突厥诸部落中,对狼至为崇拜,每于旗纛上图以金狼头,突厥可汗也大都喜欢把狼头纛赐给他们的臣子,瞧瞧,是不是跟那啥罗马的起源有些像啊,罗马那边是狼孩复仇,阿史那们直接娶了母狼了
李路想到这里忍不住有些头疼起来,送只金狼,尼玛突厥人自己就会铸造,西域的金器很有名的,送只玉狼?也不行,玉器那玩意在中原才行得通,突厥蛮子认为玉就是石头,他们不识货的。李路穿越以后一向是无往不利,他第一次因为送礼而被难住了
不过这厮有系统做后台,再加上有数千年的文明知识做积累,很快他就有了主意,既然莫贺咄这个突厥老头有想法,那自己不妨送只突厥蛮子闻所未闻的天狼给这老东西,让他以为自己是腾格里大神选定的人,好加快老家伙暗杀统叶护的步伐,哦,对了,既然是松,那就来场大派送好了,天狼遍地走,可汗满地是,乱了自己才好下手,西域这块大肥肉李路可盯了好久了,不掌握这里怎么能安稳的发动西征?再说了这条流淌着财富的丝绸之路睡不觊觎啊?
李路要送的天狼可不简单,这只狼,他打算用玻璃制造,没错,就是一只玻璃狼,尽管玻璃到李路生活的七世纪初期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但是因为制作工艺繁杂,且又掌握在极少数罗马人手里,所以价格和丝绸差不多,也是堪比黄金的主儿。
无论是突厥人还是大唐的汉人,都对玻璃痴迷得很,那么多穿越大神上来就造玻璃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东西不过是石英砂还有天然苏打熔炼之后的化合物,对于穿越们来说,并不稀奇,当然了,对李路这样的挂逼来说,就更简单了。在这里要多说一句,很多书里开口就是华夏没有玻璃怎么样怎么样,实际上这完全是没有文化知识的表现,虽然腓尼基人在公元2500年左右就发明了钠钙玻璃并且大肆贩卖获得了巨额利润,但是我们的华夏祖先也不是吃干饭的,他们在先秦时代也造出来了玻璃,而且跟西方蛮子的钠钙玻璃不同,老祖宗们造出来的是铅钡玻璃,铅钡玻璃的优点是色彩绚丽,但缺点是易碎,不像钠钙玻璃那样能耐高温,且铅钡玻璃含重金属,对人体有害,不适合做餐具与茶具,只能制成装饰品。
汉代时,张骞的“凿空之旅”将东西方文明连接起来,钠钙玻璃器经丝绸之路传入华夏,汉代中国玻璃仍以铅钡玻璃为主,且采用熔铸法,即将玻璃粉装进土模或石模,煅烧使玻璃融化定型,冷却后除去模具,再通体打磨。此法成本甚高,产品亦欠精致。本是加工青铜器的方法,在铸造青铜器时,其杂质会烧结形成玻璃珠,正因如此,人类才发现了玻璃,这说明,汉代玻璃制造工艺基本停留在较原始的水平上,而同时期西方玻璃匠人已普遍采用吹制法,成本低、器形美观,产量也大大提高,埃及的亚历山大港成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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