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因缘巧合是必然的吗?(1/1)
佛主接着说:
阿难,虽然你曾领悟了解到美妙明晰的正确认识的本性不在因缘,也不是自我存在、自己作为;
但是,你仍然没有明白这个被认识的世界,获得真理的根本,既不在虚假想象的因缘和合,也不在不实际认识的非因缘和合。
阿难,我再以面前景象问你
你现在仍然以为世间一切都是妄念的因缘实践,从而自己已是迷惑不已,甚至要证明获得真理都是因缘实践而生。
那么,你那真知灼见到底是与光明实践而生,还是与昏暗实践而生?
是与通阔沟通而生,还是与堵塞接触而生?
如果是与光明相遇而生,那么你观看光明,光明即现示面前,哪里会掺杂着观见?
如果观见是可以分辨出来的,那它会是什么形象?
如果分辨不出观见,又说什么看见了光明?
如果那就是观见本身,又说什么看见了观见?
观见一定是圆满不可分的,那么它在哪里与光明和合?
如果光明是圆满不可分的,就不会与观见和合;
如果与观见是和合而生,则这个观见一定是另外一个光明。
两个光明相杂相混就失去了原本所说的一个光明的本义,如此一来,说观见与光明因缘和合而生并不正确,这个道理,对于说与昏暗和合,与通阔和合,与堵塞和合等等,都是一样的。
另外,阿难,你现在认为获得真理的根本,在于其与光明和合,与黑暗和合,与通阔和合,与堵塞和合等等。
如果是与光明沟通,那么在与黑暗接触时,光明的现象就应消逝了,而观见不能与种种黑暗和合,还说什么看见了黑暗呢?
如果看到黑暗时又不能与黑暗和合,那么与光明的和合,就不能看见光明,既然如此,又说什么与光明和合而生?
看到光明就看不到黑暗,这个道理,对于说与黑暗和合,与通阔和合,与堵塞和合等都是一样的。
(观音:人获得真理,要经过认识、再认识、去伪存真,论证推敲。与因缘和合没有必然联系。没有绝对的真理!)
阿难对如来说﹕世尊,如果我认为真理本来就不与世间各类事物和种种不真实的认识实践相随产生?
佛主说:你现在又说真理获得不是因缘实践而生,那么我再问你,这个妙明真理觉心的根本不是因缘实践,它是不与光明和合,还是不与昏暗和合?
是不与通阔和合,还是不与堵塞和合?
如果是不与光明和合,观见和光明就处在对立两边,你仔细观察,哪边是光明?哪边是观见?光明和观见以什么为边界?
阿难啊!如果在光明这边没有观见,那么观见就没有涉及到光明,自然也就看不到光明在哪里。如此说来,边界怎么能安立呢?
这个道理,对于说不与昏暗实践,不与通阔实践,不与堵塞实践等等,都是一样的。
说美妙明晰事物真理的觉心,根本不在因缘巧合,不与光明相应,也不与黑暗来往,不与通阔接触,亦不与堵塞相遇。
那么,如果不与光明和合,观见与光明就是相抵触的,就像耳朵与光明毫不关联。
观见已然不知道光明在哪里,还去辨明什么和合与不和合的道理?
这个道理,对于说不与黑暗和合,不与通阔和合,不与堵塞和合等等,都是相同的。
阿难啊!你仍然没有明白领悟,世间一切浮物,一切虚幻演化的物质现象,它们在哪里出现,随即就在哪里灭尽。
幻象妄念只是外部现象,它们的本性原来都是有规律的本体。
像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学说所指的人的感官物质世界的器官和人大脑细胞中的精神世界,所有的因缘和合,虚妄事物,因缘离合,虚妄灭绝等等对世界的认识,所有的这样那样的认识都不为人所知的生起灭去,都是在如来藏经中,都在遵循物质不灭定律,都是客观存在。
人们要在客观世界中,寻求生死、来去、迷悟、生灭等等,是永远不可能绝对认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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