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第一次找茬(1/1)
在学校附近的一条美食小巷子里,席默晨吃完一顿美味的午饭后,刚出了小饭店的门,他就神情愉快的哼着一首当下最流行的歌曲,曲调很欢快,正如他此刻的好心情。
走了十几步后,他见前方有几个模样不太友善的学生,于是就停止了哼唱,他还故意往路边上走,不与对方迎面相对,以防被对方诘难。
见马上就要与对方擦肩而过了,席默晨还特意低下脑袋,准备快速的走过去。
尽管如此,一个邪里邪气的瘦高个男同学还是拦住了席默晨的去路,他的身后则是跟着他的四个小弟。
“你就是美美的男朋友?”瘦高个冷冷的问着。
席默晨虽然明白这伙人不好惹,但是自己明明就是美美的男朋友,总不能因为害怕出事就不敢承认吧,所以他犹豫了一会儿后,还是点了点头。
“你知道我是谁吗?”瘦高个接着问道。
“知道。”席默晨怯懦的回答着,他自然知道这个瘦高个在自己学校里是个名头不小的混混,因为此人的手底下至少有二三十个小弟。这么说来,瘦高个和峰子哥一样,不仅同样是个校园混混,而且同样也是混混们的头目,人们私底下称之为长颈鹿,因为他长得很高很瘦,而且脖子还出奇的长,显得十分的不协调,但假如没有这根修长脖子,人们也绝不会把他与高个子联系在一起。
“立刻跟美美分手,不然看我的样子,你知道你会是什么下场。”长颈鹿语气淡淡的威胁着席默晨,他的目光一直死死的盯着席默晨看,暗自想着,要是席默晨胆敢露出半点不友好的举动,那么他一定会立刻好好的教训他一顿。
“我和美美交往快一年了,而且我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所以请你告诉我,我们两个为什么要分手。”席默晨不卑不亢的说着。
见自己的老大一时回答不上来,长颈鹿的一个小弟自告奋勇的插话说,“不为什么,就因为我们老大也看上了美美,所以你当然要识趣一点。”
如果是勒索钱财的话,那么富二代席默晨倒是可以慷慨解囊,几百几千几万的保护费,他都可以轻易的交出去,但是他们现在是想要自己的女朋友美美,在这一点上,对于一个身为深爱着自己女人的男人来说,是绝无法妥协半步的,所以他当即怒对这个插嘴的小弟,“笑话,这也是理由?!那这是不是说,如果你的老大看上了你妈,那你就得劝你妈做你老大的女人,还得让你爸识趣一点,不要做无谓的挣扎。”
听了席默晨的这番黑色幽默,长颈鹿身后的两个小弟都忍不住的偷偷笑了起来。
“**!说什么呢,你他妈的想死是不是!”那个插话的小弟当即就要殴打席默晨,却被他的老大长颈鹿给及时的制止了。
“很好,席默晨,这样你才算是一个男人嘛。”长颈鹿不仅没有怪罪席默晨谩骂自己的小弟,反而因此对席默晨有些欣赏,因为他没有像个小人一样只求自保而不顾及自己的女朋友,而且还很机智的怼了刁难自己的人。
见席默晨不说话,而且还面无表情,长颈鹿转而看着地面发呆。
双方沉默的僵持了一分钟后,席默晨不想再纠缠下去了,也害怕对方真的会打自己,所以他赶紧说,“鹿哥,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想先走了。”
见长颈鹿没有说话,席默晨就真的自行离开了,而且为了显示出自己有胆有识,且不惧怕恶势力,所以他还故意不缓不急的离开。
“站住,我们老大让你走了吗?”被人当众羞辱了自己的父母,先前那个插话的小弟当然怀恨在心,此时他自然不想让席默晨就这么轻易的走掉。其实相较于自己所说的话,实际上他更想说的却是,“**,臭小子你想去哪,老子说让你走了吗?”
席默晨见有人喊自己站住,自然不敢继续走了,但他也不敢回头看。
只听长颈鹿呵呵一笑,对自己的这个小弟摆摆手,“让他走吧,来日方长嘛,让我们和他好好玩一玩岂不是更有意思。”
见自己的老大长颈鹿笑的有些阴险,他的小弟们自然也都流露出了同样的坏笑。
席默晨听见长颈鹿发话让自己走了,当然觉得很庆幸,本想火速的逃窜,但是为了面子,他还是故作冷静的慢慢离去。
实则,等走到一处长颈鹿等人再也看不见的小亭子中,席默晨立刻双腿发软,站立不稳,并且头上也冒着冷汗。他很想赶紧往石凳上坐下,来缓一缓,却一个不小心的歪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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