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二章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2/2)
于怀,有些事该翻篇儿就得翻篇儿啦……对于刘伯温的劝和之言,杨宪哪里听得进去。这刘炳既然是李善长的人,那必须得狠狠地打击呀!
回到中书省后,杨宪立即指使与自己相交甚厚的几名御史以及一些中书省官员,对刘炳群起而攻之。
面对送到中书省的多封告状信,杨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立即对当事人刘炳展开突击审查,很快便敲定了一些刘炳的“犯罪”事实。
话说从古至今的官员又有几个能经得起认真查?尤其是带着放大镜去查呢?历史上又出过几个海瑞呢?即使是清廉如海瑞,在惊涛骇浪的政治角斗场里,也曾是九死一生……
杨宪深谙“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真理,对政敌下手,就得快、准、狠,否则,迟则生变。
从对刘炳立案调查,到斩首刘炳,前后也就两天时间。李善长、胡惟庸还没有反应过来,刘炳便已人头落地。
李善长、胡惟庸惊闻刘炳授首,是急得真跳脚。他们两个可没料到,这杨宪哪像个堂堂的左相,简直就是个“二愣子”嘛!别人是一言不和就拔刀,他杨宪是一言不和就要你命……
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正在杨宪庆幸自己先下手为强,斩杀刘炳,狠狠地打击了以李善长、胡惟庸为首的淮西集团的嚣张气焰之时,一只“黄雀”已经躲在他背后,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准备给他致命一击了。
几乎就在杨宪办理刘炳一案的同时,应天城内悄悄流传着一个小道消息:左都督李文忠曾经在福建招募畲族养蛊人,按《律令》李文忠犯了大禁。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大家提起明朝的律法,首先就想到了《大明律》。不过,这《律令》可算得上是后来《大明律》的雏形了。
至正二十七年(公元1367年),朱元璋称吴王之后,便命令李善长、刘伯温、朱升等人议定了《律令》,作为明初的律法。
直到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朱元璋才命令刑部尚书刘惟谦等人在《律令》的基础上继续修订完善,于次年颁布了《大明律》。
李文忠曾经在福建招募畲族养蛊人的这个小道消息,对于其他人来说,无非就是觉得这是有对李文忠不满之人,故意放出的消息。至于这个消息的真假,都是几年前的事儿了,难于查实。
当时,身处应天的我听到这个小道消息之后,还认为是沐英这小子因为看不惯李文忠,故意让人散布的消息。根本就没有多想。
虽然众人都对这条消息不是十分关注,但有两个人对这条小道消息却是高度关注。一个人是当事人李文忠,另一个人便是朱元璋。
当年,杨宪告发李文忠之际,曾经有一条,便是奏报李文忠私自招募养蛊人。朱元璋对此大为火光,亲自将李文忠召来核实。
当李文忠承认了招募养蛊人的事实,并说明了理由之后,朱元璋对此事不仅不再追究,反而是烧掉了杨宪的那份密奏。因为李文忠招募养蛊人,取得蛊毒是为了朱元璋的江山着想,朱元璋自然要替李文忠掩盖此事。
而当时,知道这件事的,除了朱元璋自己,就只剩下两个当事人李文忠和杨宪了。
《明越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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