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临时保姆,终身义父(1/2)
此时虽正值大唐盛世,然而在这片广袤大地上,金银价贵自古以来就不是什么稀罕事儿。普通人家几乎很少见到金银器物,所谓家有余财的余财也不过是些铜铁钱。
秦华作为县衙胥吏也算是有身份的人,一年俸禄是十两银子,尚不足一两金子。
而这蜀山县中的上等之家一年花销也不过数两银钱,金银价贵由此可见一斑。五两金子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而言都算是一笔巨款,足够五口之家好吃好喝的逍遥十年了。
这也是为何春十五娘在威胁刚刚解除之后,就肉痛地想要要回金子,为此甚至不惜得罪钟黄。
然而这位钟公子却好像对此一无所知,随手就要送人。为的也仅仅是给刚刚谋面的杏儿找个临时保姆。这让目睹此事的春十五娘心中滴血,也让围观众人大为不解。
金光晃眼,这笔钱对于秦华而言也不算小数目了。只要当个临时保姆就能轻松致富,天底下就没听到过有这么好的事。
然而他却不敢接。
昨晚城门前的青石脚印与方才的连番大战让他对钟黄的武力有了充分的认识。众目睽睽之下与春十五娘的言语交锋更让他对钟黄的处事手段有了深刻的了解。
红尘之中打滚数十年的经验提醒着他,面前的这位微笑静立的少年比他以往遇到的任何人都更为可怕。
要小心应付。
因此,他连连推谢表示不敢接受:
“钟兄…少侠,你这话说的就太见外了。我怎么能要你的钱?我秦华虽只是一介小吏,却也明白是非曲直。少侠你救杏儿姑娘于水火之中,秦某是敬佩不已的。你但有所托,我无所不从。
秦某只恨自己不通武学,不能像少侠一样去仗义行侠,如今也只能在这些琐碎事上为杏儿姑娘略尽绵薄之力。
杏儿姑娘既然已经销除身契,那户籍的事就交给秦某,你尽管放心。至于照顾杏儿生活的事,不要说数天,就是数月、数年也不是问题。又何必拿钱财来折煞秦某呢?这又让外人如何看待秦某…”
说到这,秦华的脑海中突然划过一道光。他觉得自己隐约抓住了什么,却又不得要领。
“只是要我照顾一段时间罢了,为何要给五两金子那么多?这钟黄到底想让自己怎么做?这么多金子别说是照顾一段时间了,就是照顾她一辈子也足够了。
等等!照顾一辈子?!”
秦华一心二用,边说边想,急速思索着钟黄话中之意。突然,他有了豁然开朗之感。
看了看正值十一二岁的杏儿,又看了看远处春十五娘那暗恨的眼神,秦华笑了。
“我怎么把刚才春十五娘的诛心之语给忘了?春十五娘如此一说,钟黄便不好直接带杏儿离开了。凭他的武功想要强行带走杏儿当然不是不行,但如此做法只会惹得世人在后面戳脊梁骨,这对侠客的声名是一种很大的伤害。
所以他就要寻求转圜,而我,就是那个能帮他解决难言之隐的人。
如此一看这位少年可真是不得了。这武功,这心机,这手段,啧啧。真是深不可测啊!
不过我为何要那么久才想明白此事?是人老了还是被这些江湖人物的气场给震慑了??………”
豁然开朗之际,秦华蓦然抬首,正对上钟黄那双深邃的眼睛。那眼神中似乎有着期盼,又似乎什么都没有。
自觉自己已经明了钟黄的话外之音,秦华笑道:“钟兄弟,秦某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钟黄点头:“请讲。”
“秦某不才,年少时虽苦读经书,奈何资质不足,始终未能举进士及第。后来只好回到家乡做了个司户小吏。然而秦某虽是胥吏,位卑职低。却一直以来谨守圣人之教,诗书之礼,不敢忘怀。
秦某曾育有一女早已出嫁,膝下再无子嗣。这些年来也常为此叹息,想要再享天伦之乐却不可得。不想今日竟有天赐良缘。秦某想,若杏儿姑娘不嫌弃,我想认她做义女。一来可以宽慰老怀,二来照顾杏儿的生活也更名正言顺。
杏儿若认我为义父,可以不必改姓,一切照旧即可。拙荆最喜女儿,想必老来得女,照料起杏儿的生活也会十分欢喜。
秦某想,钟兄弟毕竟要漂泊江湖,带着杏儿似有不便之处。若杏儿能到我府上,也算是一举三得了。秦某必对她视如己出,这蜀山县中也无人可以伤害到她。”
说到此处,秦华还刻意望了眼春十五娘。
楼内外众人此时尚未散去,闻听秦华此言都有些吃惊。
秦华可算是蜀山县内的头面人物。杏儿若真认他为义父,那必可衣食无忧,生活算是有了着落。即使日后钟黄离开此地,春十五娘若再想找杏儿算旧账,也一定过不了秦华这一关。
一个小小青楼女子,几句话的功夫就成了司户的女儿。围观众人都纷纷感叹世事变幻,人心莫测。
钟黄也有些诧异,他的原意其实并非如此。
自己刚到这个世界,情况难明,又卷入了夺宝的漩涡。身怀异宝之下,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暴露身份。若是将杏儿带在身边闯荡江湖,就有可能不是救她而是害了她。
因此方才春十五娘的诛心之语虽然恶毒,却也让钟黄明白过来,自己的确不适合带着杏儿漂泊江湖。
另外杏儿作为一个小女孩,需要有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流浪江湖可不是个好主意。
因此他烧了杏儿的卖身契之后,便想着先为她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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