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2)这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1/2)
“可是…”
秦澍阳知道她是警察,在安全问题上,不用太担心。
但是这么晚了,放她一个人走,他总归觉得有点不妥。
毕竟抛开警察身份,她总归是个女人不是吗?
现在犯罪份子的犯罪方法千奇百怪,谁能保证面对危险时,她自己能一个人轻松解决?
蔡萌芽是真的不想他麻烦别人,而且根据以往的经验,秦澍阳麻烦的人十有八九是陈丽莎。
人家一个年轻女人,平时为他工作上的事当牛做马就算了,这大半夜的,还要叫起来继续被他奴役。
这么残忍的事,他做的出来,她可做不出来。
“真的不用了,我等会在路边随便拦辆车回去就行了。”蔡萌芽对自己一个人回去还是很自信的。再说了,现在是法治社会,哪有那么多坏人就正好被她碰到了。
秦澍阳指了指她的脚,这才是让他最担心的地方,“可是你的脚受伤了。”
受伤了,意味着两件事,一是行走不方便,二是遇到危险时,无法发挥自己身为刑侦队队长的身手。
他不说,蔡萌芽都差点忘记自己目前还是一名病号了,“那…那也不能大半夜的麻烦别人啊?”
蔡萌芽的意思很清楚,她宁愿自己忍受着行走的不方便等问题,也不愿意去麻烦别人。
每个人生活都不同意,只是所处的社会阶层不一样而已。
就假设他秦澍阳是个小员工,凌晨两点钟,美梦正进行时,突然被老板的电话惊醒,要求他去医院接一个人然后再送她回家,他会作何感想?
换位思考一下,他是不是觉得这通电话不应该打了?
见她如此热心的为他人着想,秦澍阳只好放弃自己的提议,“行吧,不过既然你不想麻烦别人送你回家,那就在医院住吧?”
他说的轻描淡写,可蔡萌芽听的却如雷劈。
不想麻烦别人和她在医院住,这两者有因果有关系吗?或者说,有关系吗?
在蔡萌芽如雷劈的表情中,秦澍阳又继续轻描淡写的说道:“嗯,对,一般住院的病人身边不都应该有一个陪护的嘛?”
“可是我…”这回换蔡萌芽说可是了,可是人家陪护的,要么是父母,要么是男女朋友,要么是上下级,她们这算什么组合?
再说了,人家的陪护,是因为病人行动不方便,陪护在一旁帮忙。
可是她这个陪护,反倒比他这个病人行动还不方便,他确定要留一个比自己行动还受约束的人做他的陪护?
当然了,她说的这两点都不是她想要表达的重点。
她要表达的重点是,她从未在外面过过夜,也从未跟异性在一个房间里共睡过。
“是麻烦别人,还是在医院住,你自己选一个。”秦澍阳不勉强她,他给她两个选择。
是选择前者,还是选择后者,全都取决于她自己。
正当蔡萌芽想反问,我是留是走,干嘛要听你安排之时,病房的门被推开了,是秦澍阳的那位医生朋友。
“你醒了啊?”他问了之前跟蔡萌芽一样的问题。
然而这个问题就等于是废话一样,秦澍阳睁着黑漆漆的眼睛,半个身体靠在床头,不是醒来了是什么?
疼痛过后的秦澍阳,脸色很淡,也很白。
记不清自己这是第多少次因为胃的毛病进医院了,也记不清他的这位好友接诊了自己多少次了。
他知道接下来他肯定又是要一顿点名批评,批评词大致包括,你怎么老是不听话,你知不知道再这样下去,你就不是小小的挂水这么简单了。
你要是给他一个小时,他能说一个小时不带重词的。
“说吧,你是不是没事又不要命的喝酒了?”张超果然一副又要说道他的架势。
无论是作为医生,还是朋友,他都必须再跟他不厌其烦的强调一遍,他的胃已经呈现严重糜烂了。如果他再不纠正他生活中的那些坏习惯,说句不好听的,他的胃病极大可能性会走向恶性。
到那时,不管是吊水,还是吃药,甚至于动手术,估计都于事无补了。
“没有。”秦澍阳当然不会承认。主要是他的问话有问题,他只是偶尔不得已喝了几杯酒,没有像他形容的那么夸张,没事不要命的喝。
还没有?没有他会好好的躺在这?
张超都懒得揭穿他了,反正忠告他每次都带到了,他真要不听,他也不能天天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逼迫着他听是不是?
况且据他了解,秦澍阳不想做的事,就算有人拿死逼迫他,他不想做还是不想做,天王老子来了都没用。
“对了,弟妹,你今天晚上,不对,现在是凌晨了,今天凌晨到早上,可能就要委屈你睡在旁边的椅子上了。”
张超看了一眼蔡萌芽,他把劝说教导这个任务交给秦澍阳的女朋友。
如果她足够爱自己的男朋友,她应该不希望自己的男朋友经常性的犯胃病进医院吧。
蔡萌芽眨了两下眼睛,她能听出来他这是在跟她讲话,可是,弟妹?这是什么鬼称呼?
“我等下叫护士给你再送一床被子来。”
张超见她腿崴了,也不方便,便很热心的替她将陪护椅子展开来了。
医院病床有限,张超给秦澍阳安排的是一个人住的病房不错,但是陪护人可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
“哦,谢谢。”蔡萌芽有些愣,她好像并没有说她要住下吧,他就这么擅自替自己做出决定了?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