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一章 稚嫩的反击(2/2)
并不容易,因为郑峰辉的案件,是有诸多案件组成,要想判处他死刑,有两个充分条件,满足其一即有可能,两者都满足,那郑峰辉就必死无疑!这两个条件,第一个是所有罪行全部成立,证明郑峰辉一贯利用自己的教育局官员身份,和校长老师们勾结,来侵犯未成年的女学生,这叫做情节极度恶劣;第二个,就是其中的单独一桩罪行,达到可以判处死刑的地步。这一点,则是由于量刑时,所谓“数罪并罚”的原则,如果没有任何一项罪名达到死刑的程度,那么一般是不能判处死刑的。当然,这仅限于从数罪并罚的量刑角度来说,如果情节极度恶劣,则可以判处死刑,这就是第一个条件的必要性。
相对的,被告的辩护人也就需要从这两个条件入手,加以破坏。而对于谭蕊,陈江原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把强迫变成是自愿,至少部分自愿,那么罪行就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减轻。
孰料,谭蕊忽然反击了:“辩护人,你的意思是,一个懂得男女之事的女孩子,当她和任何男人在一起的时候,就要做好发生关系的准备?那你当初和你丈母娘在一块的时候,有没有这样的心理准备?”
陈江原猝不及防,居然被问住了,旁听席上一阵大笑,又有人开始鼓掌,这次连法警都不注意弹压了,实在谭蕊的反击够犀利!一下子,就指出了陈江原问题中的逻辑错误,是啊,懂得男女之事,就要在任何时候都存着这条心吗?
趁着他张口结舌的功夫,谭蕊赶紧追击:“辩护人,我是小,不懂事,可至少我知道廉耻之心,跟自己不同辈的人在一起,那是不对的。”此言一出又是多人点头,别看谭蕊说得简单,逻辑上却很严密,她和郑峰辉之间,根本就没有正常发展的可能,其身份的差距,正如陈江原和他的丈母娘之间那么遥远,怎么可能说,她在和郑峰辉见面的时候,就意识到会有男女关系?这样的推进,也显得刚才谭蕊对于陈江原本身的诘问,少了很多人身攻击的色彩,法官就算是要她注意言辞,不要攻击辩护人,这下也没有理由了。
李海连连点头,笑逐颜开,心说谭蕊这女孩子别看年纪小,这脑子还真是好用,嘴皮子也利索啊,将来没准还真是个做律师的材料。他又冲着谭蕊竖起大拇指,谭蕊当然看到了,事实上自打说了这番话,她就偷偷踅摸李海的反应,看到李海再度竖起大拇指,谭蕊兴奋得脸都红了。
陈江原当然知道她又在看李海,也许还从李海的手势中得到了指点。如果是3gnovel看平时,他当然会向法官抗议,要求证人专心回答问题,甚至要求法警把不遵守旁听规则的李海给驱逐出去。
但是,那只能是对寻常人,对上李海,陈江原有几个胆子敢这么做?说到底,这不过是个官司,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而已,如果为此而和李海结下了个人恩怨,陈江原可就亏大了!别人不知道,他还能不知道李海的恐怖之处吗?今天把李海驱逐出法庭,搞不好自己都看不到明天之江的日出了吧!
所以他只能是装作没看见,期待着法官主动发现问题,然后来维持法庭秩序了。只可惜,法官也不傻,这个案子背后的猫腻,他也清楚得很,虽然接受了郑礼辉的委托,不过他也不敢公然乱来,只能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给予被告一定的照顾而已。要他正面挑衅掌控之江基金会的新锐大佬李海,他也没这胆子,更不觉得有这必要。
于是,在李海无形的威慑力之下,陈江原只能是选择暂时转进:“证人,你说得很有逻辑性”——不说你有道理,说你有逻辑性,这也是辩论的技巧之一——“那么请问你,当你从被告的车上下来的时候,你并没有马上报警,这是什么原因?”第三百三十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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