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共处一室之后(1/2)
次日清晨,淡淡的阳光照在了红顶山的公寓区。
沈至谦睁开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在床以外的地方睡了一夜,屋内的温度还算温暖,但是他的胳膊却感到一阵酸痛。
一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大男人,跻身于一张狭窄的沙发上,连翻身都很困难,当然会睡得血脉不通。
沈至谦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对面宽大的双人大床,庄雨正埋在轻薄的蚕丝被里睡得香甜,甚至还抱着一只抱枕,看样子休息的很好。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掀开身上的外衣,做了个简易的伸展动作,然后径直朝卫生间走去。
庄雨的头很沉,明明睡了一夜,却还是感到胃部很不舒服,闹钟还没响,所以她习惯性地翻了个身,继续蒙着头睡觉。
沈至谦刷牙的声音从主卧的卫生间传来,她也没有丝毫受惊扰的迹象。
这一夜,孤男寡女两个人共处一室,却无比的平静和寻常。
沈至谦盥洗一新,神清气爽地走了出来,打开了郁子行的衣柜,满眼的衣服让他目瞪口呆。
他昨天从酒店穿出来的外衣被庄雨抱了一个晚上已然染上了浓重的酒味,如果不是因为这里不常住人,没有多余的被子,他也不会憋着气,就这么强忍了一夜。
沈至谦一向是个讲究卫生和品位的人,沾上了异味的外衣肯定不会穿出门示人,所以即使需要穿别人的衣服,他也会考虑,更何况这个别人就是自己的死党郁子行。
只是,郁子行的衣柜里虽然没有私藏女人的衣物,但是他的品位难以令沈至谦认同,满满一柜子的衣服,基本都很前卫和花哨,有几件外套的颜色甚至很出挑很艳丽,款式也十分复杂奇特。
幸好,有一件浅灰色的夹克衫看着还顺眼,沈至谦直接把它穿在身上。
庄雨还是没有醒,沈至谦抬手看了一眼腕表,还有十分钟七点,不算晚,正好可以准备一顿早餐。
红顶山这里算是江市最大的富人区,汇集了各色的名门政要,商贾富族的别墅和豪宅,但由于离市区较远,一般只作为这些名流们休闲度假或豢养情人的场所。
这里的购物地,最近的也要开车十五分钟才能到达,沈至谦当然不会浪费时间去做采购。
郁子行宅子里的保姆虽然不在,但是既然他说了平常都会打扫和照看,应该是会储备食材以便不时之需的。
沈至谦走下一楼,到厨房里去查看,果然偌大的双门冰箱里塞满了食物,但基本都是些洋酒和罐装食品,他再次仔细地上下打量了一番,终于在一堆易拉罐里找到了一袋蔬菜,一袋烟熏肉,还有一包面条。
他在国外经常自己烹调食物,做一顿简易的早餐手到擒来。
可问题是,楼上还睡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大约也是要吃早餐的。
沈至谦把那三样东西拿出来,估计了一下份量,决定利用有限的资源,做两份意式面条。
考虑好之后,他拿了保姆留下来的围兜系在腰间,然后开始做准备。
楼上,阳光渐渐照进屋内,柔和的光线照在庄雨脸上,让她感到一阵明媚。
脑袋虽然还是很沉,但是她的意识渐渐在恢复,睁开眼后,她习惯性地朝床边拍了拍,“小萱,起床了,妈妈送你上幼儿园。”
然而身旁的位置空荡荡的,除了被子的边角,什么都没有。
“小萱?”她惊叫了一声,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
这不是她租的那间房子,这间房间很宽阔,装修的也很大气,灰色的窗帘在风中迎风飘荡,头顶的水晶吊灯璀璨精致,说不出来的富丽奢华。
天,这不会是酒店的房间吧?
庄雨睁大眼睛,再次将周围的一切巡视了一遍,越看越觉得像电视上看到的那些五星级酒店的豪华套房。
昨晚,林总说祁素贞拿了邀请卡去了沈氏的宴会,然后拜托自己替祁素贞赴天正程总的约,对,应该就是这样了。
想到这一点,庄雨更加惊恐了。
她低头往自己的身上一看,脸上的表情逐渐碎裂,此刻她身上穿的衣物不是自己的,看上去更像是一件男士睡衣,地毯上,她的那双高跟鞋东一只西一只,看上去很凌乱。
她被程总侮辱了,完蛋了,她被程总侮辱了。
庄雨拼命地抓扯着自己的长发,心中焦急愤怒,程总居然用那样下三滥的手段给自己拼命灌酒,然后把自己带到酒店的房间……
她几乎不敢再想下去,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她该怎么办?她该怎么办?
报警?这是她所能想到的最直接的办法,没有什么比一个女人的清白更重要,即使是一份能让她养家糊口的工作,也没有。
庄雨的眼泪一滴一滴往下掉,心逐渐往深渊沉。
她恨,她太恨了,恨自己掉以轻心,恨程总不择手段。
她颤抖着手四处找手机,准备拨110,然而目光不经意瞥见对面沙发上的一件男士外套,她的目光定住了,足足三十秒,没移开视线。
这不是程总昨天晚上穿的那件衣服,那么,是不是代表,把她带到这个房间的男人也不是程总?
怀着这样的疑问,庄雨反而冷静了下来,她重新开始审视这间屋子里的一切,这才发现这根本不是凯诺大酒店的房间。
窗外的绿树那般青翠,几乎就要将枝叶伸进窗内,而飘窗上居然还放了一只精巧的玻璃鱼缸。
这很显然是一处民居,当然还是一处可称得上豪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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