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2)
这家店的海鲜粥确实不错。
连着砂锅一起端上来。一上桌子,只见热气腾腾,鲜香扑面,粥面上面洒了一点切得碎碎的生菜,红色的虾肉、白色的瑶柱若隐若现。
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周明珠只是内疚了一小会儿,立马就欢欢快快的拿起勺子喝起来粥。她生的秀美如珠玉,吃起东西来也是有条有理的、很有规矩,只是双颊鼓鼓,好似小小的松鼠啃松子,津津有味。
边上的人看着,既觉得赏心悦目,胃口也跟着好了许多。
沈思远想:这还真称得上是秀色可餐。就着周明珠这幅模样,哪怕是他也觉得有些饿了。他不觉一笑,慢慢的拿起勺子擦了擦,然后才悠悠然的吃了起来。
等周明珠和沈思远喝完粥,一起出了店门的时候,正是夜凉之时。一仰头,明月皎皎,漫天星辉。
沈思远的车停在路边,走过去的时候正好路过路灯,橘色的灯光洒落下来,把两个人的人影拖得长长的,交错在一起。
周明珠胃里舒服了,心里便跟着活泛了,她忍不住背着手落后几步,正好踩着沈思远的影子,一步一跳。
沈思远本不想管她,看瞧她的那模样又觉得好笑好气,未来得及多想,伸手一捞就把缀在后头的她给牵住了。
十指交握之时,指腹轻轻摩挲,掌心温热,两个人都微微有些愣了。
这还是他们两人第一次牵手。如果周明珠心里头有本记事的小本子的话,大概可以这么记:2015年7月3日,第一次牵手,get!
周明珠悄悄用眼角余光瞥了眼站在自己身边的沈思远那好似有些红的耳廓,心中微微一痒,伸出空着的那只手往空中一抓,笑盈盈的侧头问他道:“你猜这是什么?”
橘色的路灯照下来,周明珠秀美宛如珠玉的面庞似是被荡出的光色一点一点的洗净,透白的好似宣纸,偏偏又如羊脂玉一般的细腻润泽。乌黑的眉睫仿佛缀着一点淡淡的金色,唇角微扬,眸子里是暖融融的笑意。
美得有些不太真切,依稀好似盛大的华梦中央盛出的花朵。
沈思远不觉凝目,只是面上却依旧十分冷定,状似漫不经心的问道:“什么?”
周明珠眨巴了一下乌黑的眸子,漆黑的瞳仁一动不动的盯着他,好似融着什么:“都说‘唯有相思明月同’,自然是拳拳相思。”不知怎地,看着沈思远那一本正经的模样,她就忍不住想要调戏一下。大概,是为了反差萌?
沈思远立时就明白她话中之意了,哼了一声,没再理她,步子加快的往前走去。但他到底没有甩开周明珠的手,而是牵着人上了车,然后才道:“先回我那里,我把剧本给你。”
周明珠想了想,想着自己反正都已经出门了,倒不如干脆去沈思远哪里住一晚,明日买早餐去讨好就是了。于是她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因为白日里有些累,刚刚又喝了一碗热粥,周明珠有些懒懒的。她初时还靠坐在副驾驶座上一边看手机一边和沈思远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不知不觉便又睡着了。
沈家别墅是在郊外半山上,确实是有些远了。等沈思远开到别墅地下车库的时候,周明珠都已经睡得迷糊了。
沈思远等了一会儿,见她睡得这般沉,不知怎的竟是起了一点逗趣的念头,忍不住伸手掐了掐她的鼻子。
周明珠不觉一挣,膝上的手机也跟着掉了。
沈思远只得弯腰替她去捡,大约是周明珠这傻姑娘没设置锁屏密码,手机不知碰到哪里,一下子就解锁打开了。沈思远本不想要看人隐私,准备重新放回去,只是眼角余光一扫就看见了十分眼熟的一句话。他瞥了眼迷迷糊糊的周明珠,重又拿着手机认真看了几眼。
周明珠之前大约是在用手机上网看小说,小说正说到男女主角互述真情,只见其上写道:
“彼时,新月如钩,纤云四卷,洒落一地清霜。
只见南宫朗伸手往天上一抓,握着拳送到温岚眼前,含笑问她:“你猜这是什么?”
温岚面上飞霞,俏脸含羞,不由垂头,柔声的问道:“什么?”
南宫朗凝目看她,静静念道:“都说‘唯有相思明月同’,自然是拳拳相思。”他说完此言,便又伸手握住温岚的手,想着心中伊人就在身畔,一时有些醉了,痴痴道,“岚妹,我......”
......”
沈思远看得双眼冒火,真恨不能砸了这手机。他随意瞥了眼恶俗的小说题目《霸道庄主,简直要气笑了——周明珠也真是可以,竟是一句不落的给他照搬了,感情她还自我代入了“霸道庄主”?
他看了眼还睡得香甜的周明珠,再没有替她擦擦口水、脱了外衣给她披上、抱她上去的那点儿心情,直接伸手推了推人,口上催道:“到了。”说罢,直接便把手机给丢了回去。
周明珠还懵懵的,忽然抓着被丢来的“暗器”,怔怔抬头去看已经开了车门要出去的沈思远。
好半天,她才反应过来,连忙抓着手机跟了上去。
山上本就有些寒气,如今又是十一二点,一阵风来好似挂在皮肤上的冰刀子,起了一地的鸡皮疙瘩,叫人跟着骨头都跟着凉了。周明珠身上本就只穿着一件又薄又短的连体裤,不由缩着头打了个喷嚏,鼻子都红了。
他们如今正在停车库里,离电梯口还有一段路,真要是叫周明珠这么走出去,简直是要叫她打一路的喷嚏。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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