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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同一天。她一定会更加重视珍重生命。
“我觉得小星星你该尝尝看这个料理。”
“欸,你别开玩笑了。”
滕秀星完全敬谢不敏。
他觉得宁愿自己当一个不能融入社会的零崎一贼的杀人鬼,也不想尝尝看让沈韵扑街三秒钟的料理是什么味道。
“我觉得这是宝物啊。”桃井真是人间的宝物啊。
沈韵感叹了一番,然后将剩下的食物单独倒进了垃圾袋里面,密封完毕后,决定半夜偷偷去丢到垃圾回收点去。
这种东西在家里多留一秒都是噩梦。
简直和噩梦没什么区别。
感觉到了生命的沉重和分量后,沈韵觉得自己一定要让别人也感受自己所感受的东西。
滕秀星还在肝活动。
他几乎把所有的生活费都丢进游戏里面抽卡了,在的场家给他发下个月的生活费之前,滕秀星只能选择去沈韵家里蹭饭。
睡到中午去学校后午餐蹭学弟,晚餐去蹭沈韵。
夏季大赛结束后,沈韵的生活比之前的要和平多了。
暑假本来就要悠闲的渡过,除了晚上要多准备一份滕秀星的晚餐之外,生活和之前的日常没有什么区别。
当然,过去的日常中,自然包括了赤司征十郎的催稿。
“嗯,法外之王的第四卷呢?”
“啊,第四卷啊。”这种东西根本没动笔写几个字……这句话沈韵也说不出口。
实际上伊丽莎白女王这一年的宫廷太平无事。
天下无战事,天下太平。
不太平的是诺曼,但是这和兰开斯特没什么任何瓜葛。
女王陛下默默地点着科技树,顺便让自己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和教皇派来的红衣主教争论了一番谁是主的代言人的问题。
大主教自然是妥妥的站女王,毕竟他的年薪都是女王陛下出的,他的全部荣光和权柄全都要仰赖新教,而红衣主教自然是站教皇。
这种代言人的问题可是和能够收到的税金挂钩,沈韵的时代,那些大明星也会为了一个代言争的头破血流,何况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时代。
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
不,有些时候比杀人父母的问题更加严重。
“你想看宗教辩论会吗?”
沈韵最清楚的就是这些东西了。
赤司的回答自然是:“你能写的话。”
于是在出第四卷之前,沈韵写了个3.5卷出来。
这是关于代言人的辩论赛。
双方的言论非常有价值,沈韵还雇佣了自己皇家剧作家威廉和一打速记员将他们两个人的辩论内容记录了下来,还雇了半打的艺术家速写了这个辩论的场面,要求他们绘制画作,给坎特伯雷大主教做半身雕像。
——自然,这个前提是大主教得赢得辩论的对局。
双方的辩论有三点。
谁是正统的代言人?
哪一方更加接近主?
主的经文是否可以用其他的语言书写?
别崇拜煮,煮不在乎。
沈韵很想做一番飞天拉面神教的发言,但是却不想被绑在火刑架上做人肉bbq,更不想被砍头,所以她选择沉默的作壁上观。
拉斐尔的画作中,采用了光影的对比,站在光中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慷慨成词,他那瘦小的身躯也被影子拉长显得伟岸。
而对照着站在阴影中高且瘦的红衣主教,画家的屁股坐在哪一边根本不言而喻。
对于艺术家来说,兰尼斯特是个思想自由的天国,你可以在这片土地上自由的信仰,无论是旧教还是新教都行,但是你必须要给女王交税。
不交税,哪怕是新教徒也要抓到牢里去以劳代工。
女王需要开发的土地太多。
她也需要太多能够去开垦荒地——甚至是去填命的劳工。
罪犯不够的话,不是还有不愿意交税的人吗?
不是还有想要土地的人吗?
艺术家拿着女王给的钱,当然要替女王大吹赞歌。
女王也会养两个抨击她的文人,他们可是都收了女王钱的。
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
敌——不能在自家的宣传部啊。
女王陛下感叹一句,下令让威廉赶紧再出几部抹黑诺曼皇帝的戏剧。
一个人不够,完全可以组团嘛。
赤司征十郎对于3.5卷的评价相当高,但是也认为这一本的销量绝对会奇差无比。
但是对于在手游上挣了几千亿的赤司财阀的小少爷而言,赔钱出本自己喜欢的书根本不算什么问题。
出这本书会赔多少钱,有钱人家的少爷根本不在乎。
他小学投资失败后丢水里去的钱,最起码能出十本这种“赔钱货”。
既然大少爷乐意赔钱出书,上面投钱的老板都高兴,那么白河编辑也没什么话好说。
老老实实地找装帧联系印刷厂,首印就印了一万本。
他根本不觉得能够卖出去。
能够卖两千本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但是赤司小少爷怎么可能真做这种赔钱的生意。
或者换句话说,他怎么可能自己跳进坑里却什么也不做?
赤司征十郎参加迹部景吾的生日宴会时,真心实意的送了他四卷英文版的《法外之王》。
包括3.5卷在内的四卷书,让迹部景吾在一周后打来了电话。
“下一卷呢?”
“哦,作者还没写出来呢。”
就算是隔着电话,迹部景吾也能察觉到赤司征十郎声音里洋溢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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