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隐形的权力(1/2)
秘书被称为二号首长,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权力!
一般的秘书是不参与具体决策的,除非领导主动问起,否则秘书主动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者看法都是大忌!
某个层面来说,秘书就是领导思想的搬运工,负责把领导的意志传递出去,把领导的决策形成文字,正式印发出去!
所以秘书的权力就隐形在日常的工作中!
第一个隐形的权力就是消息权!
秘书虽然不能参与决策,但是秘书传递出来的任何一条信息都有可能是有价值的!
比如财政局的局长想来找刘长飞,一般都会提前和陈强联系,确认刘长飞什么时间有空,然后再亲自过来!
陈强可以选择如实告知,也可以选择部分告知,可以选择主动告知,也可以选择被动告知!
但是陈强永远不应该撒谎,因为撒谎是秘书的大忌,被发现后可能会被马上调离工作岗位!
陈强可以选择的回答方式有:
“刘区长下午有个会!”
“刘区长下午有个会,可能要四点半以后有空!”
“刘区长会前应该有十分钟时间!”
“刘区长今天可能没空!”
“我先跟刘区长汇报下,看什么时间请您过来!”
“如果事情紧急的话建议您早点过来等候!”
……
……
可以选择的回答方式有很多,虽然都没有撒谎,但是表达不一样,其中的原因和结果都不一样!
这也是每句话说出去之前都争取要在肚子里转三圈的原因!
选择怎么说就是陈强的权力,最官方的回答应该是倒数第二个!
其他的说法都可能会伴随着其他的各种因素!
第二个隐形的权力是公文事务优先权!
领导的工作是非常忙的,很多基础性工作都需要秘书来处理!
比如说公文的流转,刘长飞每天正常的公文流转量在二十到三十份!
需要办理进行批示的文件可能会有十来份!
细心的秘书一般会提前将文件的核心内容圈出来,有些领导认可了的秘书还可能把预处理的意见清理出来,供领导参考!
当文件量大而且刘长飞又忙的时候,哪一份文件放最上面,哪一份文件放后面点,这个就有讲究了!
准确来说,这就是一种权力,如果秘书愿意把本来不是很急的文件放到比较急的文件那一层,这就是一种隐形的权力!
有些特别急的文件,陈强可能会虽然带在身上,随时请刘长飞处理,比如说抗震救灾的文件等等!
第三个隐形的权力是线路公文写作权!
秘书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写材料,虽然说秘书的写作大部分是用于展现或者传递领导意志的,但大部分的公文和材料都需要陈强写出比较符合领导意图的初稿!
这样的初稿可能有两个出处,一是由部委办局代拟,二是由陈强亲自草拟!
不管那种出处,最终发文的主要经办人还是秘书!
公文的发稿一般需要秘书拟初稿,其他秘书核稿,分管副主任审核,分管文秘的副主任审核,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区领导审签!
所以一个发文稿纸上面可能会签很多字!
这些签字的人中,真正关心内容和语法的只有拟初稿的秘书,其次是分管文秘的副主任,其他人一般审查都不会特别严格!
领导也只会审查核心内容是否表述到位!
虽然秘书不可能颠倒是非乱写,但是文字里面的内容可以“可左可右”的东西就太多了!
也就相当于自由裁量权吧,笔在你手上,怎么写都有理!
但是秘书的原则就是不能违背初衷,一定要准确表达意愿!
第四个隐形的权力就是建议权!
当秘书当到一定程度后,秘书和领导之间的关系可以亲密到秘书可以直接代领导提出决策意见,甚至于独立开会负责协调工作!
这时候的秘书基本上比联系副主任的权力都大了!
这个时候应该算得上真正的二号首长了!
但是这个时候的秘书也是最敏感、最危险的!
这个时候的秘书一般离提拔不远了,因为他已经学到了相当的本领,具备了当一个分管领导的能力!
给领导直接提建议只能中性的提出客观的意见,任何带走导向型的意见都会把自己推向万丈深渊!
如果领导发现自己的秘书已经被其他人左右或者控制,那秘书的工作就干到头了!
秘书要时刻警惕自己的位置,不能有丝毫的偈越之心!
刘长飞在自助餐厅说的话虽然没有点名批评什么!
但无疑是在告诫什么,刘长飞没有直接说出来,说明问题可能不太严重,或者就是简单的提醒而已!
潘旭东已经是副主任了,刘长飞再告诫他的可能性不大,陈强自然认为刘长飞刚才话语间的意思与自己有关!
潘旭东则不这么认为,他这么多年没有和刘长飞正式的单独吃过饭,更没有收过刘长飞的新年红包!
陈强才跟他不到两年就享受了潘旭东的同等待遇,所以潘旭东认为刘长飞的话里有话!
刘长飞的信息来源比陈强和潘旭东都要广,陈强和潘旭东在各自岗位上的任何激烈动作都会引起刘长飞的注意!
因为总是有人喜欢嚼舌根的!
陈强后来才知道,刘长飞的自助餐晚宴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陈强的另一个问题!
那就是陈强在处理公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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