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 怪我吗?(一更)(1/2)
距离他们三个人离开,也不过才一个小时而已。这么短的时间,最多也只够从熙园到酒店车行一个来回,怎么谈的事情?
“这个,小嫂子,我们,没见到人。”
“没见到人?不在?”
“在,但没开门。说晚上不方便,有什么事情,过几天再说。”
沈涵给顾清宁解释了一下,然后,摸了摸鼻子,眸中闪过一抹尬意。
不方便?这个,好吧,理由太强大,顾清宁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沈墨则是从进来到现在,黑着一张脸,不曾开过尊口。
丁零,丁零——
沈涵的电话响起。
“喂,爷爷”
“……”
“好,我们马上回去。”
沈涵挂断电话看向沈墨:
“哥,爷爷叫我们现在回老宅去。说有事商量。叫上嫂子和涛哥也一起回去。”
“走吧。”沈墨起身,看了阿辉一眼。
“老大,放心吧,熙园有我呢。”
沈墨点点头,四个人一起回了沈家老宅。
四天后——
6月21日,婚礼前一天,熙园大门敞开,这是熙园建园以来的第一次,门口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大部分人,不管是有请帖的,还是没有请帖的,得到消息的,都提前一天前来恭贺。
既然请柬是针对明天可以参加婚礼现场的人的,那么想要借此机会走一走关系什么的,多认识几个熟人或者联络一下感情之类的,今天就是最好的日子了,过了今天,接下来的三天据说都不在熙园热闹的。
熙园热闹归热闹,不过今天来熙园的人都不会见到正主就是了。
沈墨和顾清宁今天一早就从熙园出发前往峡谷那边去了,沈家人和沈墨的那些兄弟们,也都已经过去了。
现在留在熙园接待客人的,是王涛、徐清泓和卓靖,以及夏云瑾和沈妍夫妇。
不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能够见到这五个人,尤其是那些商界的老板们,已经觉得不需此行了。
峡谷,沈墨当初建好的小木屋,在半个月之前已经被一扫而光,各自都有了归属。
而且还都学着沈墨和顾清宁的样子,在各自的大门前挂了一块牌匾。
这些牌匾形状各异,风格迥异,有附庸风雅的,也有古朴直白的,有的两边还有对联,有的则是用不知名的材料画成的涂鸦。
让本来建筑式样完全一致的小木屋,被人认领之后,整条峡谷的风格都顿时为之一变,看上去更加生动活泼,成为了人与自然的一处隽永的写意。
宁墨轩—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牌匾上的三个字,是顾清宁写的,两边的对联,则是出自沈墨之手。
沈墨其实算不上一个有浪漫细胞的男人,但仅有的几次浪漫,几乎都是在这条峡谷里表达出来的,从幕天席地的求婚,到现在这副对联展现的心意,也算是倾尽了自己的努力。怀谷居—春风大雅能容物秋风文章不染尘
这是徐老爷子选择的住处,明天,顾清宁将从这里出嫁,所以徐老爷子在选的时候就特地选在了宁墨轩的对岸,中间隔了一条小溪。
这两个都算是比较正常的,还有那种反差萌或者走脱俗风格的,就多了去了。
比如,卓家兄弟屋子上的牌匾写的是“卓府”,两层结构的小木屋,给要弄个府字,但在这里面都算不上奇葩。
最让人不忍直视的,可能就是柳家兄弟屋子上的牌匾了,因为那不是柳倾城和柳倾博自己写的,而是林皓轩和林皓诗的杰作。
国色天香居—倾国倾城倾美人慧眼慧心观红尘
据说,对联是林皓轩写的,笔触有些稚嫩,但一看也是练过毛笔字的,虽然上下联听起来有些不伦不类,但对柳家兄弟来说,不管是他们的容貌还是他们经历过的感情,也算是一种真实寓意的写照。
但那“国色天香居”五个大字却是林皓诗的杰作,两个男人住的地方叫国色天香居,也就罢了,只是那字,完全是林皓诗照猫画虎的涂鸦之作,因为她还没正式开始学字,所以,过往的人都先是会被那一副对联吸引着驻足,然后再看上面的牌匾,你得仔细辨认,才能勉强看出是哪五个字,然后再打听一下这是谁住的地方,知道之后都只能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
也是从这里开始,柳倾城把林皓诗宠上天的传说才真正流传了出去。
自此,牌匾也成了峡谷里面不可或缺的一道亮丽风景。
不过,大人觉得好玩的东西,对小孩子来说也只是一时的兴起,现在,没有什么比上山摘果下河捉鱼,更能让徐澄澈和林家兄妹以及charles和sophia感兴趣的了。
今天来到峡谷的人才知道,沈墨选择在夏至结婚,并不会给大家带来太多的不便。他应该是早有准备就是了。
原来,这是一处冬暖夏凉的清润所在,炎炎烈日之下,山风轻拂,溪水清凉,山上的野果,河里的小鱼,半山腰的凉亭,真正是一个避暑的好去处。
此时,沈老和徐老正在半山腰的凉亭里下棋,顾清宁带着两个小包子在大树下乘凉,现在的她留了短发,整个人更显清爽淡雅。
不远处,五个小朋友在小溪里笑闹玩耍,沈墨和小少爷以及柳家兄弟从山上下来,给孩子们带了不少酸甜可口的果子,然后又招呼他们现场做烤鱼吃,小小的峡谷,婚礼前一天,成为了孩子们的乐园和净土,无忧无虑,满心欢喜,于大自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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