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七章 血债血偿(四)(2/2)
‘十恶之罪’不可赦,自然也不能以‘官当’赎罪。此案的苦主荆淮生,并不需要银两补偿,只求作恶之人以死谢罪,将杀他父母的大仇……血债血偿!”“宋星河你不要太过分!诉状上的‘盗杀’之罪,何时又变成‘恶逆’了?!”
李恒宇失态的咆哮着,双目狰圆。
“恶逆”之罪,乃重罪十条之一,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就算父亲曾下令屠村,也不至于论上如此大罪!
星河没有回答他,一双明眸正盯着李耀看。
李耀对上她的双眼,只觉不寒而栗。
没错……她当真知道十几年前的旧事!
她是来给李达复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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