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奇葩版狂人日记(1/2)
太坪刑警大队,还有两处有灯光,一处是会议室,一处是大队 更新最快
林子君到的时候,张从富正独自一人坐在会议室里抽烟,烟灰缸已经满了。
见到林子君进来,张从富连忙站了起来,说道:“不好意思啊林处,多有怠慢,还望海涵,我这心里,乱啊。”
林子君跟他握了下手,笑道:“心再乱也不能逮着烟抽啊,这东西抽多了可不好。”
张从富把烟头塞进烟灰缸按灭,苦笑道:“我也不想啊,干我们这一行的,一熬夜、一烦神,就不由自主地逮着烟抽。对了,您现在过来,有什么指示?”
“哪有什么指示?我回去后仔细想了想下午的搜查,觉得,好象漏了一处地方。”林子君说道。
“啊?还有漏的地方?”张从富眼前一亮:“漏掉哪儿了?还请林处指教。”
“不用这么客气,”林子君摆摆手,说道:“他家的厕所没有搜。”
“厕所?”张从富重复了一下,然后,眼神又黯淡下去了,他还以为真有什么发现呢,弄了半天是漏了厕所。
厕所里能有什么啊?
“就是厕所,为什么厕所里就不能有什么呢?王爱书可不是正常人,以正常人的思维来思考非正常人的行为,肯定是不合适的。”虽然有些牵强,但林子君的说法也不能说是不合理。
“呃,好吧,我和你一起去。”张从富说道,并回到办公室拿了把手电筒。
现在,天已经有些晚了,既然是搜查,手电筒肯定得带着。
张从富亲自开车,带着林子君,往王爱书家里去了。
一路上,张从富和林子君都没有说话。
林子君是闭目养神,下午到晚上精神力消耗不少,有机会就恢复一下,能恢复多少是多少。
张从富是觉得没有必要,但林子君既然提到了,他又不好意思说不行,人家可是警察总署来的专家。
把车停好,张从富拿着手电,和林子君一起走向了王爱书家的厕所。
这个厕所并不因为王爱书个子高就高大上,两个人都注意着别被碰到头了。
厕所里的空间也很小,只有一个蹲坑,蹲坑的里边堆着一堆草木灰,这是农村里比较常见的类型。
用完了厕所,把草木灰铲一点一盖就好,冲厕所的时候,一冲即净,还顺便出产了草木灰肥。
厕所的侧面墙是石块、砖块垒起来的,应该是用稀泥做的粘合剂,不是水泥,估计一般人家都不会用水泥。
张从富拿手电往四面照了一下,没有什么发现,这么简陋的墙面没可能藏什么东西。
之后,又往顶上照了一下,就是石棉瓦盖板。这也是很常见的顶,只有少数人家会用木棒、瓦片建成类似起脊房屋似的尖顶。
“不对,你再照一下。”林子君扫了一眼,觉得没看清楚。
张从富又把手电对准了顶上。
真不对,原以为是一块完整的石棉瓦盖板,现在再看,竟然是两块交叉叠放的,中间用了一根木棒横在那儿撑着了。
这两块石棉瓦之间是有空隙的!
林子君把手伸上去慢慢摸,动作不敢快,不小心的话,石棉瓦上的纤维会扎进手里,既疼又不好挑出来。传说细小的纤维折断后甚至有可能会顺着血管扎进心脏,不管传说的真假,林子君觉得没必要去尝试,冒那个险。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那墙眼看随时都有可能倒了,为什么要站在墙边呢?
如果不具备自保的能力,还是远离危险比较好。
在一边空隙稍大的地方,林子君摸到东西了,象是书本。
他小心翼翼地把东西取出来,竟然是个日记本,厚厚的日记本!
这个日记本有年头了,比新的本子要厚了不少。
就着张从富的手电,林子君翻开了日记本。
扉页,写着“赠王爱书”四个有些娟秀的字迹,下面靠近中间页缝的地方,还有个竖着写的署名:丁兰妮。
看来这个日记本是一个女孩子送给王爱书的。仔细想了一下,王爱书除了瘦一点,好象还真不丑,有女孩喜欢也是很有可能的。林子君和张从富交换了一下目光,继续看。
第一篇日记写着:
一九八七年九月一日,星期二,晴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我很高兴,丁兰妮送了我一个日记本,让我没事的时候写写日记。高兴的,不高兴的,喜欢的,不喜欢的,都可以记下来。就象和最亲密的朋友诉说心事,又能提高写作文的水平。
我认为她说的很有道理,再说,这个笔记本恐怕不便宜,所以,我很喜欢。
一九八七年九月啊,算起来,王,虽然思想有点不大对头,但还算是很单纯的,笔记本恐怕不便宜,所以很喜欢?的确够单纯的。
那,算起来,这个笔记本不是已经十三年了?一个笔记本用到现在?不可能吧,一天一句话也不够用吧。
再往后翻,林子君发现,开始真是日记,跟谁谁吵架了,谁谁谁被老师批评了,什么都记,但写着写着,变成了周记,甚至月记,但总算是记了。
难怪一本笔记本用到现在,还没用完。
至于王爱书和丁兰妮后来怎么样了,林子君不感兴趣,估计张从富也不感兴趣。
直接翻到了日记的最后几页。
靠!这货把三起命案都写在上面了。
二ooo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五,晴
晚上,燥热,睡不着,出门走走。外边挺凉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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