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电话(1/2)
李森进入派对,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在此之前的两个电话让李森留在房间里,拜托迪克先带不满的温妮去派对,李森笑着捏了捏温妮的小鼻子。
第一个电话是杰克·特拉普打来的,告知他汉米尔顿的族长,理查·亚历山大·汉米尔顿即将迎来他的75岁生日,邀请他前往家族庄园参加生日派对。
第二个电话是詹姆斯·库克,费恩的排长打过来了,两人先是回忆了一番峥嵘岁月,然后詹姆斯说遇到一个感觉棘手的案子,希望李森可以帮帮忙。
詹姆斯的家族一直以来以参军为荣,在那场遭遇游击队的战役中,他也是费恩扛回安全点的人之一。战后因为负伤而退役,随后在家里的运作下,进入底特律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
因为费恩和李森都不喜欢底特律的缘故,詹姆斯和费恩只有在每年战友聚会时碰面。说起来,李森的上辈子的所在的美国,是没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这个机构的,但在费恩的这个世界里,这个机构的设立要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罗斯福新政。
这个世界的罗斯福总统更加激进和强硬一些,在学习和借鉴当时苏联计划经济的基础上进行更为大刀阔斧的改革,按照“三r”既复兴、救济、改革纲领,除了整顿银行和金融行业,调整工业农业外,在推行“以工代赈”的方面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政府除了大力新建公共工程之外,更开设了很多家工厂,以缓解社会危机和阶级矛盾,并且在政府开设的工厂率先实行《社会保障法》逼迫其余资本家工厂遵守执行《社会保障法》给退休工人养老金和保险,让失业者可以得到保险金,子女年幼的母亲、残疾人可以得到补助。
虽然允许建立国家资本出资工厂的《工业复习法》以及另外两部法案最后被最高法院裁定为违反宪法而废止,但是这些工厂却保留了下来,并没有被卖给资本家,而是继续由国家招聘的人经营。
但是在合众国这种大的自由经济环境下,这些工厂在二战以后遭到九大家族为首的资本家集体暗中抵制,他们认为这是政府权力干预经济权力的象征和桥头堡,担心政府权力过大会侵害他们的利益。于是一部分工厂在冷战前后纷纷破产,剩下的一些工厂虽然保留了下来,但仍然举步维艰。
詹姆斯的部门就负责管理底特律市的这些国家工厂,虽说是国家工厂,其实并不归国家经营,在这些年的来回磨合之下。除了工厂的启动资金归国家出资,由当地的国家资产委员会监督不被贪污外,其他所有的人都是对外招聘运营的。
这次是一家位于底特律市的大型工厂将进入破产程序,詹姆斯最近在电视报纸上看到李森做案子的事情,于是想把这个破产案件交给李森来做。
只是李森并没有第一时间答应下来,而是说先考虑一下。
企业破产法律领域一直都是法律界最为复杂的法律领域之一,这其中涉及到合同法、公司法、税法和房地产法、劳动法等等诸多的法律,而不论是以重整人的身份进行企业重整接管公司,还是以破产代管人的身份进行企业清算,除了本职的法律工作外,还需要一定的企业管理、财会、商业运作等相关知识。多数时候为了安抚债权人和公司员工,律师还必须软硬兼施找到其心理弱点,尽量维系各方面平衡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而合众国对于破产法的制定也经历了相当大的波折,在最初独立之后,基本上是完全适用英国破产法。而后美国宪法将破产立法的权力授予联邦立法机关,规定由国会负责制定“适用于全美国的有关破产事项的统一法”,保持了破产立法权的统一。根据宪法的授权,美国国会在1841年通过了第一部《破产法》。随后在整个19世纪,破产法却经历了废除—新立—再废除—再新立,一直到1898年之后的第三部《破产法》才稳定下来,然后改法用了快一百年,到1978年颁布《破产改革法》,中间资本家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指使他们在国会的代言不停修订或废除后新立,一直到制定出一部他们满意的法律。
对于律师而言,正在成为其中的受益者的是19世纪合众国铁路公司破产。在整个19世纪,铁路公司几乎是合众国国内唯一的大型企业类型,可以说“太大而不能倒闭”的大型铁路企业。而当时既没有有效的破产法律制度,也没有成文法可以援引,普通法本身为没有对铁路企业的破产提供有效的先例。于是破产律师和法院在长期的实践与磨合中,根据普通法传统形成一套全新的制度。
但铁路企业实际上的债权人组成非常复杂,往往一个铁路企业出现问题,需要破产重组时,会形成数个不同的债权人委员会,接下来就是这些委员会的代言人和破产重整律师之间的利益勾结——双方都能从中获取巨大的利益。用斯基尔的话说,“由于华尔街专业人士引领者破产接管程序的前进,任何旨在促进破产接管制度功能的创举,都意味着他们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得以从中收取更多的费用。”
而普通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公民债权人和公司员工)只能分一些边角料,甚至连边角料都分不上。
这也是詹姆斯想要给李森的——一个绝佳的、合法的获取利益的途径,而以李森目前在美国的名气,也没有人可以挑出什么问题,他是绝对有能力完成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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