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合法避税(2/2)
结果。我不想因为私人的利益,而损害公司的健康发展。…莫里斯,无论在任何时候,公私不分都是企业发展的大忌,尤其在财务方面!”郭守云郑重道。感受着面前年轻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令人信服的气质,巴迪·莫里斯认真的点了点头后,很快按照郭守云的要求准备了一份版权分成合同。
而这份合同的内容则是:郭守云把《速度与激情》的电影改编权转让给矩阵影业,同时获得电影以及影视周边总收益的10作为回报。之前的《灵动:鬼影实录》也是如此操作。
也就是矩阵影业属于郭守云私人所有,他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否则10的分成没有哪个影视公司会同意。
而之所以非要用这种形式把个人和公司财务收入分开,除了之前郭守云说过的那些冠冕堂皇的表面话之外,最核心的原因还是为了避税和筹资。
避税很容易理解,美国慈善捐赠后,个人所得税抵税额是50,而企业所得税抵税额是10!
如果企业年营收1000万美元。假定核算成本为总营收的40,那么剩下应该纳税的毛利润就是600万美元,再扣去税务后净利润为360万美元。
以上便是一个企业正常的营收和利润,接下来再说如何避税。
现在同样是1000万美元,要先拿出100万美元给郭守云。如果是普通作者,这部分版权成本支出可能只需要几万美元,现在却一下子变成了100万。
那么扣去这100万后剩下还有900万美元,再扣去约400万美元的成本,剩下扣税的部分是500万美元。
现在为了抵税,矩阵影业决定捐掉10做慈善,也就是50万美元,这也恰好是美国企业所得税的抵税最高标准。至于捐款对象,理所当然是郭守云一开始就成立的‘郭氏慈善基金’。
两项一扣除,剩下要纳税的部分就只有450万美元,按照美国35的企业所得税纳税标准,以及其它的州附加税,按照40算的话,那么矩阵影业剩下的纯利润就是270万美元。
这样算来,比起正常情况下,矩阵影业只是少了约90万美元的净利润。但郭守云却多了100万美元的收入和50万美元资金的支配权。一加一减,如果以资金支配权而论,郭守云多了60万美元。
60万美元看似不多,但如果企业的年营收放大到一个亿的话,60万就变成了600万。十个亿的话就是6000万!
当然,郭守云的个人收入也需要纳税,但美国个人慈善事业的所得税抵税额是50。所以他100万的税基,就变成了50万。无形之中,个人所得税就减掉了一半。虽然捐掉的一半财富只有支配权。但支配权在手里,所有权是谁就不重要了。反正钱怎么花是我说了算。
至于筹资的作用也很容易理解。如果郭守云从影视版权转让中获得的收益足够高,也就意味着他以此为基础发行的abs债券有足够的偿还能力。风险小,回报可靠,自然就可以低利息,高评级,投资人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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