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第四十四片龙鳞(三)(2/4)
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因为她们身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了玲珑。
她瞧不惯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喜欢她。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却叫元瑾成了这漏之鱼。
至于昌平……玲珑最大的印象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唯唯诺诺的,可若说她不坏,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
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一对二能打赢吗,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
“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和我们一起路吧!”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突然朝玲珑扑过来。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没有利器的,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国破家亡,娘娘怎能苟且偷生?还是一起走的好!”
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我辈先戮——这是真,殉国烈士。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你先戮——这是神经病。
好在元瑾平日养尊处优,玲珑躲一下也躲过去了,她一脚踹开元瑾,踹的她趴在地爬不起来,这一脚可不先前踹那头粗鲁的熊。“你要殉国,干什么还穿宫女服?你父皇之前勒死了那么多公主,你们怎么不在?”明明谁都想苟且,还嚷嚷着不让别人苟且,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难道她们是所谓的金枝玉叶,天生别人高贵?
好好一双素手,最后涂成这么个狗啃般的玩意儿。玲珑冷着脸,把手还未干透的凤仙花汁全朝永安侯身抹了,一边抹还一边甩脸子:“侯爷瞎闹腾什么,说了不要你涂,非要涂,你瞧瞧,这可还能看?”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不像是在发火,倒像在撒娇,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是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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