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残肢物语(1)(1/2)
2010年2月12日在朝阳市发生了一起相当残忍的分肢案。
位于南岸区闹市街道转弯处开了一家烧烤店。
这家烧烤店刚开了一个月不到,可是因为味道有独特风味,不少人知名前来吃烧烤。
一个五大三粗的胖哥拿起一串羊肉串就往嘴里塞着说道:“味道真香啊,老板再来一盘羊肉串。”
对面桌的客人也叫道:“老板,来一箱啤酒。”
小孩也喜欢吃烧烤,而且饮料还是免费送的。
几个小孩要了可乐就到桌上吃着串串来。
一个乞丐模样的人找烧烤店老板要些麻辣的味料。
老板一看是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子,拿起身旁的扫把就打乞丐说道:“哪来的叫花子,滚远点。别打扰我做生意。”
一脸厌恶的赶走了乞丐,可乞丐没有死心。
他悄悄的趁老板送菜的时间,顺手就把味料给拿走了。
老板回头一看,乞丐手里不仅拿走了味料还把他新进口的海鲜给抓走了一盘。
这海鲜可贵得紧,不能便宜了这乞丐。
他对店里的服务员小声说了两句,就去追乞丐了。
追到乞丐的时候,他站在远住楞了一跳。
乞丐正燃着火,签上插着一串肉串。
他还撒上作料正津津有味的吃着。
仔细一看,那并不是他店里的肉串,而是人肉。
肉上沾着血,乞丐咬了一口。
老板这可吓了一大跳,乞丐眦着牙说道:“你也要来一口吗?”
他赶紧摇头,拔腿跑回了店里。
老板抓着自己老婆的手就不放的说道:“人..人肉。”
他老婆一摸他脑子说:“你是脑子烧坏了吧,什么人肉!”
老板指着远处的地方说:“烧烤人肉...”
随后就有人报了警。
警察来的时候,乞丐还吃的香。
警察立刻逮住了乞丐说道:“你知道自己在吃什么吗?!”
乞丐点头说:“知道,肉嘛。反正都一个口味。”
警察指着肉串说道:“这是哪里来的肉!”
乞丐笑呵呵的说:“是我在垃圾桶里捡,”
这起案件造成了朝阳市区人民的惊恐,再也没有人敢去吃烧烤。
出了这样的事情,谁还敢去吃烧烤?
怕是吃出个人骨头来吧!
上级领导把这起案件交给重案组,要求她们在最短的时间内破案。
重案组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夜凡灵叹了口气说道:“重案就是专门接重口味案子吧……”
黄紫薇说:“重口味案也要我们去破。”
武新柔拍拍夜凡灵的肩说:“走吧,我已经作好心理准备了……”
重案组到达烧烤店的时候,烧烤店的老板正要关门了。
夜凡灵赶紧上前拉住老板问道:“老板,我们是重案组的。前来对这起分肢案进行了解,据说您是目击人。能跟我们讲讲当时的情况吗?”
老板叹气说道:“都是这分肢案闹的,现在我的生意都做不下去了。”
再次说起的时候,老板说他看见那个乞丐烧着人串。
可他一看,那哪里是牲畜的肉啊,根本是人肉。
因为那肉明显就是人的手臂上的肉。
他还看到乞丐烤的那肉串血肉模糊。
乞丐在派出所被关着,四人到达派出所的时候,乞丐的嘴边还有着肉片的残汁。
开始对乞丐进行审讯。
夜凡灵:“肉串你是在哪里发现的?”
乞丐:“就在万江垃圾场,我记得好像还有一块呢。”
夜凡灵:“你知不知道这是人肉你也敢吃?”
乞丐:“我们当乞丐的有吃的就觉得很不错了,我管它那是人肉还是什么肉。填饱肚子就够了。”
乞丐吃掉了半只手臂,还剩下半只手臂丢在南案区了。
四人找到了半只手臂,可已经残缺的不像样子。
手臂只剩下一小截,这样能查出来个头!
而且整只手臂被乞丐烧了过后,完全变黑。
重案组决定前往万江垃圾场寻找另一只手臂。
万江垃圾场。
通过乞丐的描述,他是在万江垃圾场一个角落处发现的人肉。
万江垃圾场不小,一天的垃圾量都是上千。
这么多垃圾,她们去哪里找?
于是黄紫薇加大了警力,上百个警察就在垃圾场里找着肢体。
戴上手套,大家开始一起找。
用手一点点扒着覆盖的垃圾,找了半天,还是没有头绪。
把垃圾场翻了个遍,哪里来的手?
这乞丐不会是骗她们的吧!
就当大家要放弃希望的时候。
武新柔在角落处找到一条完整的手臂于是喊道:“组长组长,我找到了。”
其他三人就跑了过来,万晓霜戴着手套接过这条手臂。
手臂上戴了珠手链,而且还纹了刺青。
手指上涂了一层透明的指甲油。
刺青上纹的是一朵含苞欲放的曼珠莎华。
曼珠莎华是代表着一种通往地狱的地狱之花。
据说它在彼岸的尽头绽放着。
这是一种红的摇曳的花朵,带着浓浓的神秘色彩。
万晓霜说道:“死者是名19岁左右的女性,她死之前涂过指甲油,从手臂的快要腐烂程度来看,死亡时间大概在三天之前。死者是被凶手残忍的分肢后抛到垃圾场上,这不是第一现场。”
垃圾场绝对不可能是谋杀被害人的第一现场,这是抛肢的第二现场。
死着为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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