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第十一章:当时做了决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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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
新约克城的热闹从未停止,人群、芒果色的出租车游动着。
而在一所公寓的楼顶,车语正抽着烟。夜色下他的脸模糊不清,凌乱的黑色头发挡住了凶冷的目光、连烟头微弱的火光也于事无补。他左手边放着半瓶百威啤酒,右手拿着一部老款的三星手机。
这部手机已经过时很久了,到底有多久没人知道,或者说它根本没流行过。因为这个手机是很早以前某个人交话费送的。如果不是很不受欢迎的机型,一般不会作为零元机赠送。
某种意义上就像车语一样,没有存在感,藏匿在这座灰色的城市中。
车语拿出老款的三星手机,一条短讯跃眼帘:“黎彻。最近还好?。”
在故乡的时候,车语被称作黎彻。
黎彻知道这条短讯来自于苏春晓。于是一切记忆都被拉回了去年的那个夏天。那时候车语还叫黎彻,也还不是一名逃亡者。还在为一个女人办事……那个女人,黎彻叫她苏老板,但她的真名是苏春晓。
这和很多人一样,只是一份简单的工作,伺候一个富家子弟而已。但是也有一点不一样,那就是苏老板,与黎彻心中忘不掉、留不下的爱人企鹅,长的是一样的。
而在那个夏天,一个有婚前焦虑症的苏春晓正在忙着用脑袋撞沙发上的枕头。而找不到手机的黎彻恰好正急于找某个朋友的电话,于是黎彻说:“别砸了……枕头会疼的,不不,头会疼的。我只是想问问邢卫的电话。”
苏春晓和枕头一起滚下了沙发,随后瘦瘦的手臂软绵绵地伸了出来,举着自己备用的一部交话费送的三星零元机,屏幕上显示着黎彻那位朋友的电话号码。
当时黎彻为什么要找那位朋友,黎彻已经忘了,也早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之后,黎彻拿走了那部三星零元机。看似无心插柳,但那一部手机,却成为黎彻离开蔑都以后、准备放弃以后,最后的牵挂。
苏春晓另一条短讯传了过来:“之前高夫试图收购阿帆酒吧,已经有段时间了。”
黎彻拿起半瓶百威啤酒,喝了一大口。往事竟然还算清晰?这对于一个有失忆症的人而言很难得。但是这些记忆很乱,黎彻想要梳理一下。
于是黎彻再掏出一根万宝路香烟,用手中的蓝色微凉,吹过黎彻的发梢与眼角。暗淡的月色下,过去的一幕一幕撕裂、拼凑,那些引擎声、金属撞击声回荡在脑海中。黎彻横下心来,开始回忆过去。
高夫是苏春晓的未婚妻。阿帆酒吧曾经是黎彻兼职的地方。黎彻并不怎么喜欢苏春晓,至少不会是男女之间的爱情。但是黎彻最爱的企鹅,她和苏春晓长得是一模一样的。
而依然在去年夏天,高夫曾到访苏春晓的庄园,这之后黎彻就再也没见到高夫、也没见到苏春晓。
那一天,苏春晓为了迎接自己从“女朋友”到“未婚妻”的蜕变,只是轻描淡写,便是将自己笼罩在一层水墨烟雨里。也是那天,她眼眸中回转着无限温柔。
也如黎彻曾预感到的,是该说再见的时候了。那些来自于企鹅的、对苏春晓的幻想也走向了结束。纵有千言万语涌上心头,却也无从开口。
于是黎彻只好点了点头。
高夫把苏春晓的私人用车,一辆亚光黑福特蒙迪欧送给了黎彻,算是送别礼。之后驶离了苏春晓的庄园。
那时候的黎彻还没有意识到,这个转身就是永远。至少这辆蒙迪欧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想到那辆车,黎彻闭上了双眼,两行眼泪滑落。多好的一辆福特蒙迪欧啊。
而在那天,那两福特蒙迪欧的轮胎碾过光怪陆离的霓虹,穿过海风吹拂的街道。却不在亚光色的烤漆上留下一丝倒影。那时候的黎彻,虽然藏于人群,却同这个繁华的尘世从来格格不入。
可是也是在那天,一群暴徒开着暴走族风格的改装小跑一路追杀了上来。黎彻知道这肯定是高夫的手下!这群人一路狂飙,一边撞开那些不怕死的三轮,一边继续循着蒙迪欧走过的轨迹一路狂飙!只有一个目标杀了黎彻!
黎彻虽然暂时甩开了他们,但是之后一辆搭载了8发动机的悍马3咆哮而起!刹那未过,尚未反应过来的黎彻驾驶的蒙迪欧已飞了出去。右边车门被甩上了半空中,翻滚间车灯照亮了两侧的大树,底盘朝天犹如一只在疾驰中被砍了脚的骏马跌落地上!
一瞬间,撞击、零碎,光残影离。但这是尽头吗?
并不是。
翻车并没有杀死黎彻,之后来了一名红发杀手也没有杀死黎彻,但是那帮暴徒点燃了黎彻的车。那辆蒙迪欧化作乌有。
黎彻明白,自己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要活下来只有让他们以为他们成功了。
救下了黎彻的李定斯帮助黎彻逃离了故乡,来到了新约克城。李定斯见证了黎彻将名字改为车语、也见证了黎彻的烟从芙蓉王蔚蓝星空换成了红万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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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彻将燃尽的万宝路熄灭,回复了苏春晓发来的短讯:“嗯,我在墓地里给你发的短讯。记得给我上个坟。”
说那些有什么用呢?毕竟当初早已做了决定。
发完消息,黎彻一口饮尽了啤酒,转身离开了天台。而转身以后,黎彻又将要回到新约克城的战火中去,也将会继续使用被称作车语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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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薇薇的公寓,开了灯,映入眼帘的是空荡荡的房间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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