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旁企地叛乱(2/2)
答不上来,丢人丢的可不仅仅是陈应一个,还代表咱们勋二府!”别看陈应只送给李任昉五两银子,事实上这个钱对于李任昉来说已经不低。唐朝物价非常低,在唐太宗贞观年间,一斗米仅需要五文钱,而到清朝相同重量的米则需要大约一百三十文至二百八十文不等,康熙四十七年黄河发大水,两京十三省的粮价涨到八百多文一斗。唐朝的府兵是没有俸禄的,但是像李任昉这等七品参军是有俸禄的,他的俸禄包括俸粮七十五石,职田三百五十亩。一年的合法收入约合四百五十余石,折算下来相当于二十二贯五百钱。陈应送的五两银子,约等于他一个季度的收入,折算成人民币差不多三万五千多块。
有道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李任昉沉吟片刻道:“具体是什么事情,卑职也不太清楚!不过……羌族首领旁企地聚集数千部众反叛,直奔汉川,冲州撞府,过之处掠夺烧杀,无恶不作。始州告急,太子殿下这个时候招见陈将军,想来是商量平叛事宜。”
注:武德元年羌族首领旁企地叛乱发生在十一月下,十二月中旬旁企地被崇义夫人智除。因剧情需要,略作提前,本书不是正史,诸位不必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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