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特赦(1/2)
旁听席上的所发出的喧哗声正是因为赵云飞看起来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囚犯,倒像是一个电影明星。
旁听席上,赵云飞的母亲、妹妹、妻子,包括韩拓等人都站起身来,目光焦灼地望向赵云飞。
赵云飞停住脚步,目光先是望向母亲等人,随后扭头,目光望向原告家属所做的位置,深深鞠了一躬。
原告家属的情绪非常激动,叫嚷着:“判死刑,我们什么赔偿都不要,必须判死刑......”
甚至有几个人要冲上来殴打赵云飞,但都被法警及时给制止了。
赵云飞脸上的神情没有丝毫的波动,又将目光望向母亲那边,说道:“妈,儿子不孝,让你操心了!”
赵云飞的母亲肖兰望着儿子那英挺的身影,低声哭泣。
赵云飞的妹妹赵小吉和马戎一左一右拥住肖兰,望着赵云飞,欲言又止。
在京城请来的辩护律师张立平见到赵云飞出来,衣衫整洁,神态平静,身上没有戴任何戒具,在走向被告席的过程中停住脚步朝原告家属鞠躬,与自己母亲讲话,这一系列行为竟然都没有被他身后的两名法警制止,不由得心中一喜,心想:“此前法院传出口风来,说至少要判七年,怎么看起来像是要无罪释放的样子?我夸下海口为赵云飞做无罪辩护,看来还是有希望的!”
在庭审辩护时,赵云飞的律师张立平据理力争,被告虽然是主动挑衅,但主观上并没有杀人的意图,当被告正要主动离开时,被害人手持管制刀具,在被告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发起袭击,被告自幼习武,当其生命面临危险的时候,身体会下意识地做出自卫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被告在本案中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控辩双方庭辩的焦点集中在赵云飞是否属于自卫行为,控方认为,赵云飞既然是一个武林高手,就应该预见到自己的武功能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虽然赵云飞没有携带凶器,但从其个人能力来说,他根本就无需携带凶器......
经过法庭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判。
全体人员起立。
审判长:本院认为被告人赵云飞寻衅滋事,导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赵云飞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依法给予减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根据《厦国刑法》第***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赵云飞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总和刑期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本判决为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五日内向你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凤鸣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年零六个月,这个判决虽然不是最好的结果,但明显赵云飞的家人都是能够接受的,韩拓这二货更是直接喊了出来:“云飞,不要着急,就当是去读了一个本科学历......”
审判长因为接下来还有重大的事项要宣布,怕有人闹事,正想枪打出头,见韩拓在那扯着脖子叫嚷,当即对法警下令道:把那人给我拘起来!
几名如狼似虎的法警冲过去就把韩拓给架走了,法庭里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地上掉根针都能听到。
审判长对自己的这一策略颇为得意,昂了昂头,“啪”的一声,敲了一下法槌,开口说道:“全体起立,现在宣布特赦令。”
听到审判长的这句话,所有人都蒙了,当然要除去韩拓,因为他被关进了拘留所。
审判长清了清嗓子,说道:“现在宣布特赦令,汉宁省凤鸣市五龙山镇东龙泉村民赵云飞,因见义勇为数次获得政府嘉奖。2012年8月,凤鸣市红旗小学一名儿童被不法分子劫持到楼顶,赵云飞不顾个人安危,攀楼救援,纵身一跃将该儿童救下,而他自己却身受重伤,默然离开,被凤鸣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好少年’的光荣称号;2013年5月,邻居许某家中突发大火,赵云飞勇闯火海,成功将母女二人救出,被五龙山镇政府授予‘五龙山英雄’的光荣称号;2015年9月,五龙山发生歹徒伤人案件,赵云飞得知歹徒劫持人质逃入五龙山中,他孤身追踪,与歹徒斗智斗勇,为营救人质赢得了宝贵时间,被凤鸣市政府授予‘孤胆英雄’的光荣称号。鉴于赵云飞多次见义勇为的英雄壮举,经****和****审议批准,对赵云飞本次所犯罪行予以特赦,立即释放......”
蒙了,这次是彻底蒙了。
马戎用手捂住嘴巴,睁大了眼睛望着审判长,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她与赵云飞结婚两年,两人感情极好,就算是分别一天她都受不了,更何况这一分别就是四年多?
此时听到这个消息,马戎高兴得无声地哭了起来。
赵云飞的妈妈和妹妹则是抱在一起又哭又笑,所有的亲属都围在他们身旁纷纷表示祝贺。
赵云飞站在被告席上,神情平静。
而原告家属却有人叫嚷了起来: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凭什么要赦免他?”
“我们不服,我们要上诉!”
因为审判长刚才拿韩拓作为榜样杀鸡给猴看,此时显现出效果来,用力敲动法槌,法庭内立刻恢复了安静。
审判长说道:“这个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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