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专利互换(2/2)
是来对了。“行了,我同意交换专利。”索德伯格伸出了手。
李逸轩别有深意的一笑,两人双手握在一起。
只用了不到一个星期时间双方就商谈好了所有的细节,在双方律师的见证下,双方交换了各自的专利,李逸轩如愿拿自己想要的cd基础专利。
这还不算,双方还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就跟去年飞利浦也索尼签的一样。
什么意思,只要这份协议一签,oranged标准的制定者之一。
一流是公司做标准,二流的公司做技术,三流的公司做产品。这是恒古不变的真理。
oranged标准的制定者之一,也是由于向对方提出了激光硬盘的构想,索德伯格投桃报李就让李逸轩参与进来了。
这并不能说明飞利浦多有良心,相反他还大大的坏。虽说一流的企业做标准,但这是有基础条件的,你必须有强悍的技术和产品作为基础,否则你制定的标准只能为对方做嫁衣。说白了,只有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才能制定标准。
索德伯格显然不认为orangees这样的小公司,即便是制定了标准,也不过是给他们做嫁衣,把他加入进来又有何妨。
这个世界说白了还是要以实力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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