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四章 烈酒地窖(上)(1/2)
通向地底世界的入口有很多,有时它是一处废弃的矿井隧道,有时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巨大坑洞,有时甚至是一株枯萎的巨树躯干,又或者是一个外形像带有獠牙的怪兽头颅的石丘建筑。
距离慕雅城邦最近的地底出入口,需要5天左右的马车路程才能到达。那处出入口被人们称为‘耀眼阶梯’,因为地底的原住民们在顺着入口的石梯,一级一级向上看去的时候,最后总是会被耀眼的阳光刺痛双目。
但不管怎么说,很多生活在慕雅城邦的地底原住民,最初都是通过‘耀眼阶梯’到达地面,抛弃原有身份,开始新的生活的。
在这五天的路程中,巴里特一行人会经过一处全都是灰矮人的村落,一座普通的人类小镇,以及一座以半精灵为主的混血物种城市。
而如果他们选择绕一些远的话(路程增加一倍),还能到达一处以卓尔精灵为主的村镇,并且还能去一个满是牛头人的巢穴观光一下。
法师们把大多数以异族为主修建起来的城市,都放在了自己的脚边,放在了浮空之城阴影的笼罩范围内。这样一来,只要这些在性格方面颇有些偏激的种族,稍有些别样心思,一道恐怖的魔法便会从天空中直射而下,将整个城镇焚成灰烬。
……
冒险通常需要代步工具,巴里特等人全部都有坐骑,魏玛假等爵几个人骑的是几匹老实本分的杂色驮马,这些驮马虽然奔跑的速度不快,但是耐力方面却相当的好。而地精的坐骑则是那只长着弯角的骑乘山羊,其撒欢的跑起来后,居然并不比‘胡萝卜’慢多少。
众人经过了大半天的辛苦赶路,终于在最后一抹阳光还流连在山峦之巅的时候,到达了这处名为‘烈酒地窖’的灰矮人村落。
“说句实话,我们真应该在还算有钱的时候,把那辆常租的四乘马车买下来,而不是买了几匹便宜而又难骑的驮马。”威廉对魏玛假爵士抱怨道,“骑马可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我的大腿内侧被磨掉了整整一层油皮,疼的要命。”他牵着马匹,一瘸一拐的跟在众人后面走进了村落。
“那是因为你的骑术太差了。”魏玛假爵士趾高气昂的说,这家伙的骑术是几个人中最好的,“冒险的时候哪有那么多平整的大道供你驱使马车的,崎岖坎坷的山路、浓翠茂密的森林,这些才是我们经常行走的地方。更何况,一个精英冒险者怎么能连马都不会骑呢?你说是不是,巴里特?”他很自来熟的问道。
“骑术么?也许吧。”巴里特面无表情的回答。他本人的骑术就不太好,自然不会支持这样的观点,所幸现在已经有了很大改观。
蛮子在最初骑马的时候,大腿内侧也经常会被马鞍磨得像砂纸刮过一样生疼,但经过了这半年的锻炼后,现在的他已经和‘胡萝卜’有了些许默契,也稍微懂得一点根据坐骑的奔跑节奏,来调整自己的重心起伏。
虽然他还称不上是一个优秀的骑手,但至少长途跋涉已经不成问题了。
阳光渐渐泯灭,天色愈加晦暗,‘烈酒地窖’村庄却在此时刚刚开始有些热闹。居住在村庄里的是一支被称为‘寒钢’的灰矮人氏族,虽然他们在两百多年以前就走出了幽暗地域,来到了阳光之下,但是由于地底种族通常都带有‘强光敏感’的属性,所以他们至今依然不太适应在白天外出活动。
‘烈酒地窖’的建筑风格颇为奇特,它的一半建于地上,一半处于地下。地上部分的建筑像灰矮人的个头一样低矮,大多数建筑甚至连两米都不到。虽然这种高度对于灰矮人们日常生活来讲,完全不成问题,但是对于像巴里特这样的外来者,却十分难受。
所幸的是,它还有地下部分。
巴里特在第一次去地底冒险的时候,也曾来到过这处村庄。地下的‘烈酒地窖’,在他看来足可以用‘恢弘’二字来形容。无论是通道、房间、还是那处立着七英雄雕像的广场,都带有明显的矮人建筑风格——夸张且极尽可能的高大。
但他当时的那位矮人同伴却用一种鄙视的语气将其称之为‘简陋的鸡棚’、‘狭小的猪圈’、‘地精的茅房’……
这使得巴里特他们,不得不和村庄离那些被气疯了的灰矮人打了一架,然后又灰溜溜的逃了出去。
唉,真希望这里的灰矮人不会记得我,巴里特在心里想道。当初完全是哪个毒蛇的矮人所致,他只是无辜受到了牵连。
就在巴里特想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时,一个洪亮的声音突然冲他喊道。
“嘿,那边的大个子,我记得你,你居然还敢过来!”不远处的一丛茂密烟草植物中,突然钻出了一个光头。
光头有着一副长到脚背的胡子,并被整齐、细致的编织成了一根根麻花辫。当他从烟草丛里挑出来,大步朝巴里特等人的方向走来时,手里习惯性的拎起了那条保养得很好的胡子长辫。
在灰矮人和矮人分道扬镳之前,他们的祖先同为上古时期的大地原初子民,但是现在,这两个种族已经有了极大的不同,并且像精灵与卓尔一样,彼此仇视和敌对。
灰矮人除了他们那身那特别的深灰色皮肤外,这个种族中的个体大多都是光头,连女性也不会例外。而且他们习惯穿土褐色的衣物。当身处地底的时候,这样的打扮和相貌,将会使你很难分清哪个是石头,哪个是灰矮人。
巴里特看着这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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